国家规定,每丁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
但是有国家不需要徭役的时候,这时候确实不用服徭役,但是你得交钱。
每丁可按照每天纳绢三尺或纳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就叫做庸。
但是在这个租庸调的基础上还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国家有大工程,需要徭役,你除了干完你每年规定的二十天以外,若加役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
至于庸,你参加了徭役了,还哪来的庸。
通常正役不得超过五十日,五十日看着不多,但是路上不算啊,远一点来回大半年都有可能。
第二种呢,若出现旱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四成以上免租,损失六成以上免调,损失七成以上,赋役全免。
这套制度在唐初是非常不错的,因为这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每丁有百亩地啊!
但是没有一项制度是能够永久使用的,唐中后期这套制度没用了,不光没用,还造成重大伤害的原因就是人多了。
三百万户的人和九百万户的人那能一样吗?
以古代的生产力来说,地就这么多,人多了不够分了啊,没地没产出,租庸调就交不上了啊!
再加上世家大族的祸祸事,那这制度可不就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嘛。
所以说现在的制度非常好,但是你以后不一定好,得随时变动。
所以说开发大江南,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
题归正传,所以正是因为这些情况,王运的两成租子喊出来以后,地都被抢疯了。
举个例子,一户三丁吧,家里三百亩地,唐代的平均亩产差不多两石多一点。
当然,这是平均,有的好田能产三四石,有的次田只能产一石多点。
就拿低一点算,一石五吧,因为好田大部分都在有权有势的手里,再加上天灾啥的,一石五都稍微有点高。
就拿旱灾来说,对于临水的好田,那还可以应对,但是对于不临水的次田,那就是大面积减产乃至没有。
三百亩就是四百五十石。
而三丁要交租庸调差不多四十五石,再加上杂七杂八的算个一百石,还剩三百五十石。
这三百五十石基本够生活,稍微有点富裕,因为你不光吃,你还有其他的花销,要是物价飞涨,只能说饿不死。
还有别忘了算家里的老人孩子,他们是要吃饭的,但不是丁,老人还好说,孩子那就没地。
其他的世家收租一般是四到六成左右,而王运收两成租子。
你租个百亩,都是好田,一亩算两石半,王运收去半石,自己能留两石,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