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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我一定要尝尝,杀个天才的滋味(2 / 3)

什么牵扯。

尤其是,她看到有一场,公孙月被扫下去,曹彦约的剑术立刻就变了一个风格,杀性大增。

再早一步,叶翎十六还是个板正的仙道白痴,再晚一步,可就没机会了,时间巧的没有话说。

更别说,网上还有公孙月自己放出去的花边小八卦,各种狗粮一波接一波,一个牌子换一个牌子,就算是亲妈都吃不消了。

虽然平时公孙月也爱打扮,她和齐棠不一样,齐棠更喜欢素颜朝天,打扮随性,公孙月每次出门都要精致到每一根头发,但这一次,明显跟平时不一样,小月整个人都像在发光。

“咦,他的资料更新了,已经是道士了!晋级真他妈的快,这家伙是个天才啊!”

尤其是看到女儿耳朵上挂了两件四级神兵,马女士忽然就有点心塞,再次暗骂了一句:“这小东西为了追小月是真下血本。”

更何况,她早就细细问了齐棠。

阴惨惨的男子笑道:“一个道徒而已!”

曹彦约当年身为实打实修炼上去的高阶道士,在社会上混的不太好,就是因为高阶道士恰好卡在改造的上限,高阶道士并不稀缺,真正修炼上去的少,改造的如过江之鲫,万山烂桃花。

她也听过齐棠加油添醋说过,她开个玩笑,说小月不行了,曹彦约下场之后,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下次不要开这个玩笑,我差点就杀人了。”

曹彦约在品性上,绝无问题。

马女士相信,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够抵挡得住……

之所以选择这一家,是因为他们都不是高中生了,再也没法参加初高中级别的比赛,资格上没法过审核。成年人的赛事,遍地都是道士,授箓道士,高阶道士,就算修为上不去,也能花钱改造,甚至天师都不罕见,也就真人境自矜身份,不会来参加大多数比赛。

一男一女开车进了博阳市,男的有一点阴惨惨的气质,一身白色剑士服,故意拉开了几个扣子,露出了胸肌;女的气质冷艳,一身的剑士服极其暴露,每一寸布片都不是为了遮掩身体,而是为了衬托性感而存在,脚上一双镂空的高跟鞋,完全没有步行的功能,就是一个为了衬托脚掌优美弧度而存在的装饰件。

男的低笑一声,说道:“我上次来博阳市,还是个学生,那时候还很仰慕马武神,特意去太古高中参观过。”

诸夏是仙道社会,这种论剑大会多如牛毛。

“直到我长大了才知道,马武神是个神话,我特么的是个笑话。凭我的资质,这辈子都修炼不到高阶道士,但选择改造手术,现在……也天师了。”

从少年剑仙方程式大赛,一路做小花瓶到总榜首。

五个人很快就在曹彦约新订的酒店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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