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1 / 4)

现在知道痛了?真是个傻姑娘,哪怕要死,至少也得等见到最后一面再说吧?说句不好听的,一家人,死也要死一起,像之前那样算是个怎么回事。 她微叹了口气,决定不再想这事,转而闭目养起神来。 阖眼间,她伸出手按压了下心口别哭了,我带你回去见父母。 而苏绿所不知道的是,在她这么做的瞬间,许彬也刚好站在了她刚离开的那间房的门口。 他笑着回头对跟随而来的几人说:这就是我家了。 许哥,你都是经理了,还住这里?怎么着也该买个别墅啊。 小李,说什么呢。虽然下属的chui捧让许彬很得意,但他还是很谦虚地表示,我还只是副经理呢,再说,哪来买房的钱,你借我啊? 哎,真是越富越小气。 小李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成功地把自家上司逗乐了。 许彬一边笑着一边拍着他的肩头:谁说我小气?今天饭菜随便吃,啤酒随便喝,我要皱一下眉头就是你孙子! 哎哟,那可不敢当。 去! 哈哈哈 许彬一边和小李开着玩笑,一边回头冲站在身后的另一位俊朗青年说:书唯,你也和雪雯多年未见了吧?今天正好,尝尝她的手艺,虽然总是笨手笨脚的,但这些年也总算是练出来了。 嗯。青年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方书唯向来就不是什么爱说话的人,所以许彬也没因这态度而生气,或者说正好相反,他现在心中充满了一种qiáng烈的愉悦感。方书唯和他在大学期间住同一个宿舍,不过却算不上哥们。他知道,这家伙虽然不显山露水,家里却实在很殷实。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对于这种衔着金汤匙长大的人一直有一种有种淡淡的嫉妒感,包括白雪雯在内。但现在不同了,白雪雯这朵高岭之花已经成功地被他踩到尘土中,而方书唯喜欢过白雪雯。 虽然没有明确地表现出来,但许彬不是傻子,他在当年就发觉了,只是他也不傻,从未想过点破。 时隔多年相见,方书唯看到他这个当年的穷小子已经事业而成,而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居然跟最普通的女人一样素面朝天,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用已经变得极其粗糙的手为其他男人亲自下厨作羹汤,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大概很不好受吧。 方书唯不好受,许彬就好受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成功地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现在,他才是胜利者。 所以才在再遇不久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对方邀请了回来,当然,为了不显得那么突兀,还特地拉了向来会捧人的小李作陪。 许彬从来不爱自己开门,哪怕三更半夜回来也要大声敲门,让已经睡下的白雪雯来开,他知道自己这心理多少有点变态,但每次成功地使唤这位曾经被他追逐了一年多的大小姐,总会让他觉得很舒心。但今天,他决定稍微体现一下风度,于是自己开门,钥匙很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