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是警务人员,顾凌谢筠等人是人证,柴煊柴煜是当事人。 这是基层警局把人带走时,已经记录在案的。 一干人下了山,驱车抵达市局。 檀易让二大队的王峥招待他们,自己带着谢箐四人去了严局办公室。 严局坐在办公桌后,不动声色地说道:小檀,新来的季市长给贺局打了电话,说他儿子在五岭山玩时,被一伙儿警察打了,其中一个姓檀,还有两男两女,说的就是你们吗? 檀易道:严局,我们不是打他们,只是执行公务,事情是这样的 他把当时的经过说了一遍。 严局蹙起眉头,关于此事我已经询问过五岭山的基层警局,他们说,下山的时候,案情记录本不小心掉到了水里,需要重新调查。 这是一个折中的说法。 应该是对方仗势欺人,把案情记录本扔到了水里,小警察人微言轻,不敢得罪,不得不认栽。 檀易道:严局不必担心,我有证据。这一次就不用那么客气了,我们要告对方袭警。 他从包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小录音机,打开 我可没拦着,谁不让她过了? 臭流氓! 你们安海的治安也太差了,到处都是地痞流氓。 卧槽,老子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女的咋的,一样打。 我是警察,原本就是你们挑衅在先,请你适可而止。 快住手,我们是警察。 爱谁谁,今天不打哭这个贱货我就不姓季。 我是警察,有权制止你们的暴行,如果你再动手,就是妨害公务罪,基准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察咋的?我兄弟说了,警察也照样打。 檀易关上录音机,继续说道:挨打的女生是叶市长的秘书柴煜的妹妹,她身上被打了几拳,挫伤肯定有的,现场笔录丢了不要紧,可以重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