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他们吵起来,警察将人分开问。 最后警察总结:“也就是说,这位舒航先生是您的大伯?” 明殊掰着凤尾竹的叶子:“名义上说,是的。” 警察一边记录一边问:“既然舒航先生一直住在这里,你为何又要将他们赶走?” 明殊理所当然的道:“这是我家,我想赶他们走就赶他们走,有什么问题?” 警察愣了下,随后道:“他们和你有亲缘关系……” “法律上规定,有亲缘关系的亲戚,可以合法住在别人房子里?” “……” 警察噎了下。 法律上并没有这条规定,毕竟她只是舒航的侄女。 给你住是情分,不给你住也不违法。 警察继续问:“舒航先生说你有精神病,他们住在这里是为了照顾你,当初也是你同意他们住进来的。” 明殊笑眯眯的看着警察:“你看我像有病吗?” 警察:“……” 你这笑得还真有点像。 不过她看上去很镇定,而且没做出什么过激、或不同寻常的反应。 确实不太像精神病。 明殊幽幽的道:“当初让他们住进来,我还小,没看清他们的真实面目。现在我醒悟了,难道我就不能把他们赶出去?” 警察:“……” 舒航那边则坚持说,他们当初搬进来,就是为了照顾她。 也是她亲口同意。 之后她出现精神疾病,他们也尽心尽力的照顾她。 现在她突然要将他们赶出去,这让他们怎么想? 双方各持一词。 警察一时间也难办。 豪门狗血! 还不如处理小混混的好! 正巧这个时候,江律师赶到。 江律师全权代表明殊和警方谈。 舒航那边也要求请律师。 “昨天晚上,我已经将他们赶出去,我律师可以作证,他们今天早上,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擅自进入别墅,这算不算非法闯入他人住宅?” “其实也不用闹这么大……”警察劝:“好歹都是亲戚。” “你被你亲戚逼疯,你还当他是亲戚?那你还真是胸襟宽广,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