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页(1 / 2)

这些铁器都是泰锡的国宝,权力的象征。 这会儿云泽已经用一个木桶里的清水洗干净一块平整石头的表面,用银色的小刀把生姜和大蒜切碎,刀柄拿着锤成泥。看他这样不爱惜地使用这种铁器,沙姆王子心疼得几乎不能呼吸。 后来云泽用小刀切开鱼腹,挖出内脏,然后刮鳞片,在鱼背上做花刀。沙姆王子看着那把刀子的眼睛都湿润了。 暴殄天物啊! 这个时候云泽已经摘去帽子和围巾,露出一张俊美的脸,这本该是吸引沙姆王子的,但他现在什么都看不见,就看见了遭受虐待的小刀。 云泽倒了一点黄酒给鱼里里外外涂上一遍去腥,然后抹上生姜和大蒜泥,鱼腹里还藏着几片蘑菇片。 他先烤鱼,他在鱼身上滴上金黄的植物油,在火堆的外围先把鱼身上水烤干,才靠近了火堆的中心慢慢熏烤起来。 云泽记忆力很好,尤其是感兴趣的东西,哪怕只有一遍,也会在大脑里留下印象。这种烤鱼方法是他在某个荒野求生的综艺节目里看到的,现在回忆起来还能找出各种细节。 可惜这种记忆力只对他感兴趣的东西有用,不感兴趣的,就算死记硬背,几年之后也会自然模糊。 烟熏火燎中,他要时不时给鱼翻一个身,添油,抹上酱油,撒一点盐,直到鱼的表面起了金色的小泡泡,肉薄的地方已经变得十分焦脆了,并且传出十分诱人的焦香味,才如猫咪一样满意得眯起眼。 “给。辛苦,了。”云泽给了尽职尽责的导游美尼斯一个烤好的鱼,自己继续翻动剩下的鱼,撒酱油和盐。 烤好的第一条鱼给自己吗?美尼斯居然有点受宠若惊。 他伸手接过穿鱼的树枝,只看这婴儿手臂长的鱼睁大眼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鱼鳃、鱼鳍、鱼尾巴和鱼鳞都处理干净了,内脏也处理过,里外都抹上香料,鱼背上肉厚的地方斜着片开,露出里面同样金黄焦酥的鱼肉。 视觉效果很好,让人很有食欲,味道也很好,蛋白质和油脂的味道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美尼斯吃过烤鱼,出门在外没那么多可以挑剔的,别说鱼,就是一些生麦粒都吃过。鱼肉相比蔬菜更能强壮身体,很多平民吃不起肉,鱼就是唯一的荤菜。 在美尼斯的记忆中,烤鱼一直就是黑不溜秋又苦又腥的食物。鱼天然带着腥气,刺又细又多,无论怎么做都不大好吃。不知道手里这条外形漂亮的烤鱼是个什么滋味。 大概失望太多次,他对鱼这个食材不抱任何期待,以至于入口的瞬间,那种外酥里嫩的口感,焦香扑鼻的香气,一下把他对于烤鱼的固有认知刷新了。 没有那种深入每一块鱼肉鱼骨的腥味,又细又密的鱼刺烤得是又酥又脆,牙齿轻轻一碰就碎了,和鱼肉的鲜嫩形成了十分复杂却又美味的滋味。 鱼皮酥软带着一点复杂的咸味,鱼刺酥脆且饱含着油脂,鱼肉鲜嫩还带着一股缭绕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