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步开外,站着一个穿浅色毛呢大衣的年轻女孩,侧着脸,表情活泼,笑得很灿烂。 他手里拿着几条围巾,导购帮忙,女孩儿时不时接过来试一试,在他面前转个圈。 好像在说,好不好看。 孟昭晃了下神。 哪怕看不见谢长昼正脸,也觉得他现在气场温柔,像一个好好先生。 怪了。赵桑桑看一眼,嘀嘀咕咕收回视线,真是邪门。 孟昭哭笑不得:怎么? 赵桑桑神情古怪: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那为什么还要给孟昭送钱,他是大慈善家? 孟昭收回视线,将帽子放回去,停顿了一下:是女伴吧。 他才刚说过,没有女友,没有未婚妻。 哪怕没跟钟颜在一起,这些年他身边的女人,应该也没断过才对。 她还没跟谢长昼正式恋爱时,就很多女孩儿向他献殷勤。 他是真的招人,样貌家世一顶一的好,只不过那时二十岁出头,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怎么想别的,身边就也没什么人。 现在四年过去,他竟然也会亲自给女孩挑围巾了。 孟昭觉得有点新奇,又有一些心酸。 算了。赵桑桑想不通,觉得谢长昼真的有病且病得不轻,别管这些狗男人,我们去吃东西! 孟昭笑:好。 两个人走扶梯并肩下楼,站到电梯上,孟昭若有所觉,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灯光摇曳处,这一眼,正好能看到那女孩正脸对方个子不算高,但肤白,黑长直,刚出社会的样子,初生牛犊,高兴不高兴都写脸上。 是不是错觉。 他好像一直喜欢这一挂,初看不是特别惊艳,可是胜在耐看,伪素颜感很强的脸。 那种好学生,或是初恋脸的长相。 最好乖一点,在床上也听话,又不会缠着他。 孟昭迷糊了一下,想。 果然,人喜欢的从来都是一类人,而不是特定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