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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吟她的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说不出话来,难以形容的酸涩充斥着她的心脏。 人要怎么变,才会生疏到这种地步。 十年前的他们怎么也不想不到,有一天他们会陌生到倒一杯水就要说谢谢,买一个早餐就是麻烦,何吟想不到,唐逸也想不到。 何吟读高二的第一个学期,由于文理分科,班里转进来了几个新同学,陈津易就是其中之一,阳光帅气的少年,每天手上都拿着一枚篮球,他和何吟先是成为了同桌,然后又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紧接着唐逸就发现,何吟口中的话题逐渐变成了和陈津易的日常。 那时候夏天还没结束,夕阳还有热度,修车行门前的两棵大榕树长得茂密,叶与叶的缝隙过滤着阳光,何吟的校服都被汗浸湿了,但还是坚持不懈地蹲在唐逸旁边。 老板看不过去,给她找了个小椅子坐着,还给她找了只蒲扇,于是她更加没有压力地和唐逸聊天,手上的扇子舞起的风在她和唐逸脸上打转。 “唐逸哥,期中考成绩出来了,我英语除了作文外都拿了满分。” 唐逸正在修车,眼都没抬起来地回:“嗯,厉害。” “你怎么这么敷衍。” 他抬眼,看着她又重复了一次。 何吟脸上还是不满,心里却在想被糖纸包裹着的太妃糖,真甜。 她说:“你还记得我同桌吗,就是之前和你说过,陈津易,他的英语烂得对不起他那张脸,每回看到有人给他写信表白,我想的都是一百五十分的卷子,他连一半都考不到,怎么有这么多人喜欢他?” 唐逸漫不经心地问:“你也喜欢他?” 何吟怔住,笑眯眯地反问:“我喜欢谁你不知道吗?” 她的语气轻松,表情像在开玩笑,但脸是真切地红起来,额头都冒了汗,带着小女生特有的羞涩与口是心非,希冀着唐逸能从自己的世界出来,接住她显而易见的试探。 但唐逸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用干净的手肘碰了碰她的手臂,然后轻轻说:“快点回家,叔叔阿姨还在等你吃晚饭。” 他依旧拿着扳手拧着轮胎上的紧固件,手臂因为用力而凸显出肌肉的线条,沾满油泥的脏衣服也挡不住他的魅力,何吟觉得自己变成鸟在天上飞,而被他碰过的地方长出苍天大树。 他是阿喀琉斯,他武装自己,他所向披靡,但她想成为他的脚踝。 第4章 愿得一人心 他们两个在镇上找了一家饭店,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看到他们两个一起进来,笑着说欢迎。 等何吟去洗手间的功夫,他摸了过来,悄悄问唐逸:这是不是何家那姑娘? 唐逸从容地端起水杯喝了口茶:嗯。 这家店的老板原本做的不是饭店生意,而是开超市的,超市坐落在他从修车行回家的那条路上,唐逸以前回家会路过,偶尔去买饮料喝,后来老板进了一批进口零食,他每次又捎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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