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疏解,找到了自己的同学,正仪态优雅地跟同学们说话呢。 可惜她的优雅维持不了两分钟,就发出了一声尖叫。 原嫣把一杯可乐当胸泼了过去。 程琳比柳韵诗更惨。她不仅裙子都湿了,可乐还泼到了脖子上,顺着事业线流进了衣服里面难受极了。 你干什么!!她愤怒地大声尖叫。一抬头,发现泼她的人是原嫣,柳韵诗就站在她身后,顿时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一样没了声音。 到底,心里面是心虚的。 原嫣冷笑:干什么?报仇啊。 她把柳韵诗拉倒了前面来:就因为人家跟你撞衫了,就故意把人家的裙子给弄成这样,是你干的! 程琳没想到原嫣会给这个女生出头,但这的确是她故意而为的,只是这个时候怎么能承认。 特别是此时有她的同班同学问:程琳,真的吗? 她硬着头皮说:我又不是故意的。 原嫣冷笑:你自己看看,大家都刚到会场,有人现在就开始吃吃喝喝吗?就你这么与众不同,来了先拿饮料,还偏偏就泼到了和你撞衫的人身上? 原嫣说的很有几分道理,程琳的同学和渐渐围过来看热闹的人都交头接耳起来,舆论显然是倾向原嫣这一边的。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程琳言辞犹疑,目光闪烁,十有**心里有鬼。 而与她撞衫了柳韵诗却不声不响,目光清明。 不仅如此,大多数审美正常的人心里都有个比较,同一件衣服,两个都算得上是美女的女生穿上,还是能分得出高下的。输了的一方嫉妒心作祟,干出了头脑发昏的事,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 这种时候,当然是绝不能认啊,要不然形象全毁了。程琳额头微汗,咬死了自己不是故意的。 原嫣冷冷一笑,说:行,就算你不是故意的,找我男朋友告白又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