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这个歌手又唱了一首酷玩乐队的《the stist》,这首歌的流传度就没那么广了,相对酒吧里那些年纪小一些的客人会比较熟悉这首歌,不过要是说起这个乐队的成名作,依旧是很多人都相当熟悉的——《夜llow》,这首歌也几乎是所有习惯放英文歌的酒吧里必不可少的一首歌。
“嗯,这里还真的是不错,歌手很不错,气氛也很随意,没有那种寻常酒吧里特别纸醉金迷的感觉。难怪生意这么好。”武青阳开口点评了一下,靳可竹也瞪大了双眼觉得武青阳说的不错,倒是吴曼殊和孟小蝶对此感觉也就算的上一般,在国外,这种类型的酒吧比比皆是,倒是不像国内的酒吧,一动感觉就纯粹是给都市闲极无聊的男女们找个相互认识和准备交媾的预备场所了。
艾一戈也笑笑,这会儿酒吧里已经全满了,甚至于吧台附近也挤了不少人,挺多人都是举着一杯啤酒站在吧台附近,扶着栏杆小声的聊着天听着歌。
“人是挺多的,吴竞也说过几乎每晚到了十点多十一点的时候就开始爆满,周末九点来钟就没位置了。但是其实生意并不好,也跟他说的差不多,反正不指着这个赚钱。”
“哦?为什么啊?这里人很多啊,怎么会生意不好,那要是这样生意还不算好,其他的酒吧岂不是连死的心都有了?”孟小蝶喝了一口百利甜,很随意的说到。
艾一戈说:“你没注意到他这里……唔,就是吧台那边的牌子上写着的么?啤酒一杯才15到30不等,15的是最普通的嘉士伯,那个大杯子一杯差不多要一个大瓶的嘉士伯了,百威也才20,硬成本都达到一半左右,加上房租、员工工资、水电以及歌手的费用,基本上是没有利润的。而这里的人,不少都是一杯啤酒就能喝到整晚,哪来的什么利润。”
“那干嘛不设个最低消费?比如至少像咱们这样坐下来的,每张桌子可以设一个最低消费的啊!”武青阳皱皱眉头,似乎觉得吴竞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儿。
艾一戈又笑了笑:“那不就跟其他酒吧一样了?他这里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家居式,丰俭由人,至少还有一部分每晚消费还不错,勉强能少赚一点儿。吴竞就是个喜欢这种气氛的人,他白天的西餐还是比较赚钱的。而且,他名下大概有三四间西餐厅,都交给别人打理,他也就是负责算算帐之类的。就是个容易满足的不缺钱的人,开酒吧纯粹是兴趣所致。”
“那就无所谓咯,其实开个这样的酒吧,看着一帮朋友经常过来聚一聚,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说这话的是吴曼殊,她倒是比较能够理解吴竞这样的心思:“呵呵,一会儿跟他合个影吧,帮他撑撑场面,希望可以对他的生意有点儿帮助。”
正聊着天儿,吴竞又笑着过来了,还领着两个男人,一个高高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