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还是那样平静、欢悦,只从河中心浮起来一样东西,竟真是一只巨大的龟壳。 云乘月一步步离开。她仍旧挟着庄锦年,没有丝毫放手的意思。 “你们不要这孩子,我要。不过既然是你们庄家的人,你们一定不会忘记束脩罢?” 她一眼扫过去,被看见的人都打了个哆嗦。 云乘月对他们一笑,眼睛盯准了进贤冠。 “庄家家主,束脩务必要让我满意才好。” 她经过毛必行时,多看了他一眼,夸道:“你还不错。” 那猎户少年眼睛一亮,不顾他爹的拉扯,兴高采烈冲上去:“你欣赏我?好啊,你也把我收了吧,我也想学你踏浪和杀王八的本事!我也交束脩,我爹可会打猎了,对吧爹——” 他爹面色铁青,低声骂:“毛蛋你个夯货!不晓得回去说哇?” 毛必行——这时候还叫毛蛋的猎户少年,只顾冲着云乘月的背影傻乐:“答应啦答应啦答应啦——” 她挥挥手,说:“先说好,不许学坏。要是敢学坏,就废了你。” 薛无晦望着他们,望着她的背影。这一次他没有尝试追上去。 因为这一片记忆也开始崩塌、融化。 宇宙星辰再次袭来。 紧接着,一片瑰丽的光围拢过来,烧成了晚霞漫天的世界。 初秋的黄昏,归巢的飞鸟一声声叫着,人类同样如此。 太苍山虽然偏僻,却也有城市。是黄乎乎的土墙、灰扑扑的矮房,是狭窄不平的道路,空气中飘着人畜混合的味道。 最好的房子在城北,是庄家的地方。次一些的是东边,虽然房子矮矮的,门窗为了避风都修成狭小的形状,但好歹人们还舍得点蜡烛,身上穿的衣服也完好,甚至能有点颜色和花纹。还有些人家里藏了书简,那便是庄家以外的第一等人家。 在这样的建筑群里,薛无晦面前的房子就格外扎眼。 因为它是一片废墟。梁柱还残存着,只是变得焦黑;瓦片的遗骸到处都是。墙几乎都倾颓了,只有几块还顽强地伫立着。 这是被大火烧毁了的屋子。 残阳的光照在废墟上。一个女孩儿坐在上面,双手紧紧抱着自己。她有一副宽大的骨架,瘦得可怜,死气沉沉地坐在那里,像一具新死的干尸。 路过的人们总会看来一眼,再议论几句。 ——那是高家? ——对。瞧瞧,以前那么大屋子,给火烧干净了。 ——那场火怪得很,说不定就是…… ——嘘。 ——那么大的火,有人活着没?那孩子是高家的? ——高家的女儿嘛。说是那天碰巧在外头耍。 ——哦…… ——那,她旁边那个是谁? ——不晓得。 女孩旁边确实还有一个人。 那是个五十来岁的女人,同样骨架宽大而瘦骨伶仃,有些病恹恹的。这女人看起来很体面,衣着和头发都整整齐齐,每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