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师,被告律师是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的两名地区检察官。 原告声称强|奸并不致命,不适用死刑,最高法曾经判定强|奸成年女性不适用死刑,那么□□未成年女性也不应该适用死刑。 路易斯安那州地区检察官则举例说明最近几年其他州也有判决强|奸未成年女性的罪犯死刑的判例,有例可循,严惩才能有震赫力。 da说的没错,但就是太轻飘飘了一点,缺乏更有力的论证。 但原告律师也没有好在哪里,双方半斤八两。 * 肯尼思也陪同张文雅旁听了庭审。 俩人基本达成共识:对于如此恶劣的案件,应该做成一个标准案例,告诫那些犯罪分子以及潜在犯罪分子,管不住自己的鸟可是会死的。 张文雅想着,什么是“民意”呢?显然,大法官们应该知道民意是可以左右的,但他们可能还不了解网络的力量。 如果最高法想用“民意”来说事,张文雅觉得这可真是有点……离谱呢。 从九月初开始,她就让公关经理凯特专门招募了一支“团队”,人数不多,其实只有两名职员,要她们在各个论坛、媒体留言板狂发帖,以各种方式提及“帕特里克案”,强调帕特里克的继父身份,强调继女年仅八岁,强调美国群众最爱的“家庭观念”:家庭本来应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外面坏人的侵害,但居然有人会对自己的继女下手,这还是人吗? 帕特里克的形象…他本来也没有什么形象,如今就更没有了,并且渐渐快要成为恶魔的代言人,撒旦的人间化身,至少在网络上,人人喊打。 * 肯尼思知道张文雅有一支“网络打手”,在网上推波助澜,声势很大。 “这样有用吗?”他表示怀疑。 看看,这就是不懂网络的力量的人会问出来的话,张文雅敢说最高法大法官们也会问出这个问题。 “这就是‘民意’。” 肯尼思不解。 “你知道为什么……嗯,美国经常会发生黑人群体的暴|动吗?” “因为……贫穷?”肯尼思试探着说。 “不,因为他们懂得发出声音。” 不是很能理解。 “我们中国人叫这种暴|动为‘零元购‘。” 这个词组形象生动,肯尼思立即就听懂了。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是为了不花钱得到物品,但同时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你说是不是?” 肯尼思沉思:零元购很难阻止,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零元购事件,以前,他们是为了“权利”,现在,他们仍然是为了“权利”。 “你们现在竞选是不是很难忽略黑人的选票?” “对。” “所以这就是民意。” 肯尼思无法反驳。 “你今天看到在最高法外面举着标语牌抗议的人群了吗?” “看到了。” “下次开庭,人数还会更多。” 肯尼思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