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定下接了,但还是要跟aclu的纽约总部汇报一下,总部可能会派人做个风险评估。 * 晚上回家,想想还是要跟肯尼思通报一下她决定接下李文和案。这个案子有着复杂的政治原因,可能会影响到他,不能让他从别人嘴里知道这事。 肯尼思倒没有觉得有啥,“你还不是律师,你能代理吗?” 哼,说的什么话! “算是我的客户,朗先生会暂时做代理律师,一直到我考了律师执照。” “你想接就接。你是中国人,他们找你很合适。加州联邦巡回法院?法官是谁?” 张文雅告诉他法官的名字。 “你想拿下华裔的选票吗?” “当然。你们华裔也很有钱——”他想着还是不要计算的如此细致,这该是弗兰克在意的事,他不能在妻子面前表现的太急功近利,那样不好。 他笑了笑,“我明白你想为你的同族做点事,我很理解,我也很支持。你不需要担心我怎么应付,你可以尽量利用我的名气和权力。” 权力和名气当然要被利用才能获得最大的价值,百人会除了看她的知名度,也看她背后的小肯尼思和肯家,同时也看的是aclu,可以说找她当代理律师是最优选,没有比她更好、更合适的人选了。 于是,张文雅没有毕业并且也没有律师执照,已经有了第一个客户——客户不是李文和,而是华人百人会。 * aclu看中百人会的钞能力,百人会看中aclu搞事的熟练度,aclu之前便对李文和案十分关注,这会儿李文和主动接触aclu,他们也没有矫情,几天后做过评估,便拍板:接了! 之后李文和又来了一次华盛顿,跟约翰·朗签了律师代理合同,而不是跟aclu签合同,合同附加条款规定张文雅必须参与诉讼。 签了合同,当天,aclu华盛顿分部开了一个小型的新闻发布会,宣布aclu的华裔律师约翰·朗成为李文和的代理律师,重申了李文和的诉求:司法部与能源部的道歉与赔偿,另外追加五家媒体为共同被告,要求这五家媒体交出自己的线人、并赔偿李文和因为“不合事实的报道蒙受的精神损失”。 这五家媒体是美联社、《纽约时报》、《洛杉矶日报》、《华盛顿邮报》、美国广播公司(abc)。 新闻发布会上,张文雅站在李文和身边。 只有十几家媒体来了新闻发布会,因而十分惊喜,忙着问张文雅是否是律师团队的一员。 张文雅随后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对李文和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表示了愤慨,李文和是美国公民,而fbi居然如此草率判断他是个“spy”,业务能力十分低下!美国人能相信这样的部门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吗? 这一番灵魂拷问得到了相当一部分美国群众的赞同。 * 李文和之前的律师从加州送来了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