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活过来了,这才是魔型女认识的荆棘。就算是敌人,魔型女相信这个孩子今后也一定大有作为。她用漂亮的眼睛迅速扫了眼荆棘,嘴角挑起了妖冶的笑容:
“听说过死侍军团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了!不知道还剩下多少人还没弃文,对等文的各位说声抱歉——高三党平时实在是忙的连头脚都不分了,所以停了很久……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不管怎么样,此文不坑!我对灯发誓!
以及我是亲妈,亲的不能再亲的那种。所以这只是剧情转折,什么都不代表!之后就可以果断的在对立阵营大胆发展jq了【喂
关于金刚狼打荆棘这个问题,怕有妹子接受不了,特地说下我的想法:假设我男人白天还可我亲的要命,晚上就特冷静的告诉我他不仅有别人要和我分手还得把我的财产都拿走不管他出于什么理由这么做,大家说我是抽他呢还是抽他呢还是抽他呢?……其实荆棘的做法也和这没什么区别不是么……
☆、半年之后
内森觉得自己坠入爱河了。
天知道酒吧老板是怎么同意这个少年来工作的,他看上去还不到十六岁,该怎么形容他?少年第一天工作时内森就在酒吧,当内森看到少年右脸上闪烁着星星点点光芒的鳞片和清冷冷的绿色瞳孔时,他就彻底沦陷了。不过,就算内森是酒吧的常客,也没能荣幸的得到少年的微笑——这个漂亮孩子调酒功夫倒是很厉害,就是谁也不搭理,被搭讪烦了,也只是冷冷的瞥一眼,继续手下的工作。幸亏内森和老板很熟,不然三个月了,他恐怕连自己爱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亚当,本来是烂大街的名字,可是放到他身上怎么都能读出清新脱俗的感觉来。每天晚上坐在吧台旁边点上一杯酒看着亚当忙碌已经成为内森新养成的习惯,按理说就算是陌生人连续见三个月也得相互熟稔了不是?可他的亚当——内森已经在心中把少年划到自己的领地——从来没正眼瞧过自己。但是内森一点也不难过,因为亚当没正眼瞧过任何人。要知道凭借他的调酒技术和脸蛋,只要露露笑容,就能在纽约的变种人圈混的如鱼得水。不过内森还是喜欢亚当穿着酒保装把黑长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并且万年不变的冰山脸。
他以为今天会与三个月的每个夜晚一样,自己坐在吧台边,看着亚当忙碌,然后付钱离开,并且期待着少年会在自己转身前施舍自己一个笑容。不过他错了。
其实内森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亚当身上了。但是没几分钟他就发现亚当看到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本来还坐在距离吧台挺远的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