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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篇文中,我不会为金光瑶做任何改变。他本来是什么人,还是什么人。

但这里有个问题。那就是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所理解的金光瑶或许不是你们心中的金光瑶。所写出来的他未必会让你们所有人满意。

因此,我在文案便标明了,请心疼他的绕道。就怕这种情况。

如果有心疼他的已经入了坑。那么你有两个选择。

其一,我们求同存异,避开金光瑶的事情,保留彼此的意见。单看羡羡就好了。毕竟我这文,金光瑶的戏份很少,几乎不会出场几次。如果你觉得我笔下的金光瑶不是你所想的样子,你可以选择跳开这些片段看其他的就好。

当然,如果这样,也请这部分人,不要再和我说种种金光瑶的不得已。我并不喜欢大肆宣扬加害者的背景和委屈,而忽略受害者感想这种事。

而所谓的不得已,世上还少吗?别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谈电视剧吧。就谈现实里那些违法犯罪的各类新闻,也有不少报道受害者是因为童年阴影,童年伤害等等才导致人格问题,造成如今不可挽回错误的吧?

但有童年阴影的,童年伤害的,只有他们吗?不是!人人都成为他们一样的杀人犯,去伤害无辜者了吗?并没有!所以,这应该成为我们吸取教训,反思反省,去完善社会制度,和改变家庭教育模式的案例。却不应该成为把加害者所做称之为“不得已”,而为其说话的理由。

无辜者的伤害已经造成,那么加害者不论多可怜,都已经不值得可怜了。

我觉得应该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而不是加害者。当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里的受害者指的是无辜受害者。那些一报还一报的,另当别论。

马哲告诉我们,每个事物都有两面性。端看我们是以什么角度,看到的是哪个面。

比如孟瑶吧。

他有抱负,可这种抱负,往好听的说,是抱负,是上进。往不好听的说,就是野心。

也不记得是钱钟书还是鲁迅,还是谁,不记得哪位大拿了。有篇文里说过,不记得原话,意思大概是,节省,好听点说是经济,不好听的说是吝啬。

这是一个道理。

所以在孟瑶的事情上,我看到的是a,但你们看到的或许是b。

a有a自己的圈子,b有b自己的圈子。

世界是多元的,可以容纳许多不同的见解。我们可以在自己的圈子里畅游,互不妨碍。

但除了ab这件事外,在其他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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