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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过傻乎乎给自个儿找活罪受。

眼下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将这羊转手卖去火锅铺子。烦恼没了,钱也到手了。可这羊却像开了灵智一般,一旦阿花要将它往别的路上牵,它便咩然大怒,胡乱挣扎蹦跳,死活不肯再走一步。

阿花心软,又实在拗不过它,只得认命,打算一路牵回家里去。

可他俩委实走得太慢了些,眼看着天已黑了半边,剩下半边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暗下去。阿花无法,只得好声好气同这位尊贵肥羊道:“我知道老陆将你喂得很好,想必你打娘胎里出来就没走过这样多路。话虽如此,你若再这样慢下去,误了出城的时辰,我可只能将你卖进火锅铺子里啦。”

那羊也不知是听懂没听懂,亦或是不懂装懂,那四只羊蹄子好歹迈得急了些。

紧赶慢赶,阿花总算在闭门前出了城。守城那位军爷同阿花挺熟,见他牵了这样肥的一只羊,饿得眼睛都快冒出绿光来,连连说着今晚回营定要吃上八碗肉。

阿花寻思,这军爷活得实在滋润,他自到了这地方,一年吃的肉加起来都没有八碗。

若再往前个三五月,让他见着一只长得跟那人有三分相似七分神似的肥羊,他必是欲食之而后快。可现在爱也不爱了,恨好像也没多大意思,迁怒于外物更是滑稽。阿花不愿多想,索性随它去罢。

既出了城,阿花也不再着急赶路。见羊被拴得不太舒服,便解下系绳,由它慢慢溜达。那羊见得了自由,也不乱跑,只是走得又快了些,一下在阿花右边,一下又换去阿花左边。阿花见它这般可爱,也不再想卖羊之事,只专心走路。

一人一羊走了约摸一刻钟,阿花实在累得不行,肩头已让药箱勒出红痕数道,膝盖似乎也隐隐作痛。倦意上涌,也顾不得脏还是gān净,靠着路边老树坐了,卸下药箱活动活动肩膀,又招呼肥羊过来歇息。

那羊过来挨着阿花,阿花顺势靠着羊,好像被裹进一张又厚又软的棉被里,忍不住把脸也埋进羊毛里去,混混沌沌间似嗅到某种熟悉味道,似那人练完剑之后的……莫不是羊除了腥膻,也有汗臭味儿?

《(剑三/羊花同人)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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