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爱好,或者多没意思,于是就教了我这手啦,他手艺也的确是好,这兔子就这么被我放着那么多年都没有问题,新的还跟刚做出来的一样。”
“这是你师父什么时候送给你的?”
林暮随意的摸着白兔,“就是他把我赶出家门的时候啊,扔给我的,跟我说两门手艺都不能忘。”
唐且发现林暮手上的白兔,眼睛发亮,亮晶晶的就像红玛瑙一样,“这的确只是个标本,还是你师父在里面藏了点什么东西给你?”
“我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不过的确只是个标本啦。”林暮将白兔放回去,拍了拍它的头,“我已经收拾好了,跟我出来吧。”
唐且出来一看,厨房只剩下了一堆衣服,那还有人的影子,只是空气里有一股很奇怪的烧焦了的味道,林暮见唐且不停地嗅鼻子,很不在意的说了一句:“我从来都不吃烤肉。”
你真的……要……这么干脆的说出来吗?
“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唐且看了一圈,觉得没什么需要他出手的地方了。
“嗯,不需要了。你现在住楼上对吧?”
唐且点点头,“那你快点去和你哥哥相亲相爱去吧。”她也不管自己刚才手到底碰了些什么东西,非常热情的将唐且推出他们家:“好的,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快点走吧走吧。”
虽然林暮嘴里说的是她没有利用价值,但是实际上还是担心唐且的危险,林暮现在就像是那位小学生死神一样,所过之处,必出命案,她可不想把唐且给连累了。
唐且回去之后也没干什么,和沈钦一起做做饭,一起吃吃饭,一起洗洗碗。沈钦似乎是对唐且打开了话篓子,和他很深刻的探讨了一下中西方的教育差异,包括各种文化差异。
沈钦说他也知道这么做可能不恰当,但是如果不去做,心里会觉得怪怪的。
唐且至始至终没觉得沈钦做错了或者需要改之类的,他的观点也很明确,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之内自我发挥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可他还刚刚帮人毁尸灭迹了不是吗?
等到第二天,唐且又被林暮叫走了,这次更为夸张,不是厨房遭殃,而是林暮的卧室。
他到的时候,看见林暮抱着被子面色铁青的坐在床上,身上还穿着居家服,而床下倒着好几个人,也全部都是背朝天,挺尸状。
唐且甚至带着些果然如此的语气问:“仲裁会?”
林暮缓缓的点头。
“死了?”
林暮继续点头。
“我帮你去拿药水?”
林暮一身不吭,从床头柜上取下钥匙扔给唐且。
接过钥匙,他一个转身,脚却踢到了一个硬物,硬物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