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同志会徇私枉法?包庇罪犯?”
被对方这么一说,那个衬衫男直接哑火,两位警察也一脸无奈的看了看那个麻花辫女孩儿。
很明显,对方这是故意这么说的。
配合红衣女的录音,外加朱喆的录像,这明显是在给两个警察上眼药。
“这位先生。”红衣女突然道,“好像你之前只是偷拍,虽然这很不道德,但要是没有更进一步的伤害,最多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只要你老实交代,态度好一点,无非就是行政拘留五天以内,罚款五百元以内,其实不算重。
可你要是执意告抓捕你的那位先生故意伤害罪,那就不一样了。
伤害罪是刑事罪,你要走公诉,就得先报警,然后警方立桉侦查,搜集证据,然后交给检察机关审议。
不过你现在的情况,你根本毫无确切证据能证明对方伤害你了,估计警方立桉侦查期间就会打回去,认为你的诉求不成立,都不会送交检察机关。
如果是这样你还不服,你当然也可以自诉,去法院起诉,这也是可以的。
但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
这个故意伤害罪呢,不管你是公诉还是自诉,这可不是没有代价的。
一旦你因为证据不足而诉求失败,这可就是诬陷了,人家随时可以反告你一个诬陷罪。
诬陷罪同样刑事罪,只是一般来说很难构成立桉标准。
不过如果你意图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意图让他人受刑事追究,这就是典型的诬陷罪,已经构成立桉标准了。
到时候,那位先生如果真的告你诬陷罪,我可以当证人,证明你确实是自己弄伤的手指,跟那位先生无关。
我跟你们都不认识,加上你偷拍的恶劣行径,真上了法庭告你诬陷,大概率会判抓你那位先生胜诉。
要是这样,你可就不只是拘留五天,罚款五百这么简单,很可能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要想清楚了!
还有,你说我跟他是一伙的,也要拿出证据。
否则,你这么说,在法庭上同样是对你很不利的证词,说明你是个不可信的信口雌黄之辈,懂我意思么?”
“你,你们!”格子衫男惊怒交加,捏着自己受伤的手不住颤抖,脸色也红一块儿青一块儿,显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了。
突然,格子衫男子抽泣了一下,忍不住流下了屈辱的眼泪:“你们,你们太欺负人了!没有这样的!我,明明我是受害人,我手指都这样了,你们还……”
“啊呸!”先前那个麻花辫女孩儿立刻跳过来痛骂。
“你偷拍我朋友在先,被发现了逃跑在后,人家见义勇为抓到你,你自己弄伤自己,就趁机诬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