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快了他也快,就像是在逗弄一只急眼的小猫。
唐一芙气的张牙舞爪,可体力方面又赢不了,最后气喘吁吁的,决定不跟他比了。
但就在这时候,她突然踩到了一块石头,身子晃了晃,脚腕处传来钻心的疼。
她停顿了一下,扭着脚腕试了试,好像又没那么疼了。
凌衡川察觉到她的不对,赶紧过来问:“你怎么了,崴脚了?”
唐一芙躲开了他的手:“没事,我很好,不用你管。”
凌衡川也不勉强:“不识好人心。”
他收回手,好整以暇的站在一边,等着她继续走。
唐一芙又揉了揉脚腕,觉得也不怎么疼,就忍着继续走了。
脚腕确实还有些疼,但她还能受得了,不影响大事儿。
凌衡川就在后面跟着她,也不催促还放慢了速度,像是故意在照应她。
诗会举办的地点在县城一个叫清风书院的后院。
清风书院是本地一个很大的书院,有夫子十来个,不光有启蒙的孩子还有即将参加县试和府试的学子。
这次的诗会就是清风书院的学子们举办的,为了在年后的县试前交流一番,也是为了多结交一些学子朋友。
因为要过年了,气氛放松,所以还允许带女眷来。
为了参加诗会,唐一芙特意做了身新衣裙,据说是今年时兴的款式,束胸的襦裙,显得身材玲珑有致。
因为是冬日,她选的深一点的鸢紫色,看起来不会太娇嫩,多了几分成熟的神韵。
到门口的时候,凌衡川把请柬拿出来递给看门的小童。
那小童看了看他们的鞋子,有些不屑的撇撇嘴,接着才懒洋洋的让开位置:“两位请吧,里面设有糕点和甜汤,尽可享用。”
这话说的,好像他们是来混吃混喝的一样。
凌衡川眼中冷光闪过,但也没在意。
他和唐一芙是从村里走来的,脚上不可避免的粘上了很多尘土,显得有些狼狈。
要是住在城里的就算一路走来也不会沾染这么多尘土,有些还会雇一顶轿子或者是马车过来,不会为了省几个钱就走路来。
这说明他们穷的没有马车,还住在乡下,那小童狗眼看人低,自然瞧不起他们,把他们当叫花子了。
唐一芙也看出这一点,不禁上下打量了小童一番。
都是穷人,你还是个卖身为奴的呢,谁又有资格看不起谁啊?
何必呢?
两人都不是会跟这样人计较的,对视一眼就往里走。
但这时候,有辆马车到了门口,那马车停的很靠近门口,小童又激动的迎过去,就撞到了唐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