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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活命改拿修罗场剧本 第129节(2 / 3)

步这么神速? 奚昭讶然,放下舆图走到他身边。 “让我看看, 你若学得快,改天我再去找些字帖来,也好——绯潜……” 话至一半,她突然住声。 “怎么了?”绯潜蹲在她身边,兴冲冲地望她,又看一眼她手里的纸,“是不是还成?认得出来么,写了你的名字。” 奚昭:“……” 她盯着纸上糊成一团的两坨字。 用拳头蘸点墨往纸上砸两下都比这像字。 她默默把纸放了回去,认真道:“你还是从横竖撇捺开始学吧。” “写得不好?可我是照着来的啊。”绯潜恼抓了下面颊,因着撇嘴,露出一点尖尖虎牙。 “你别这么握笔。”奚昭另拿了一支笔塞他手里,自个儿握着那根呲了毛的笔,以给他做示范,“——像我这么拿,别攥着,又不是要你把这纸给杀了,别使那么大劲儿。” 绯潜学着她握笔,又小心翼翼在纸上落下一横一竖。 “这样?” “对,先练个百十遍,再从那些简单的字开始学。” 绯潜点头,又抿着唇开始写。 起先他还认真盯着纸面,但写了十几道横,注意力突然从纸飘到了奚昭身上。 他俩靠得并不算近,却使他忽地不自在起来。 那是和变成虎崽儿时截然不同的感受。 化身灵虎时,无论与她怎么相处,都有种合该如此的感觉。 对亲密接触的依恋似乎刻在了本能里,没法说话,便用抖动的尾巴表示亲近,拿蓬松的脑袋抚蹭着留下气味,翻开柔软的肚腹以言说信任,尖牙啃咬来博得关注…… 但脱去灵虎的壳后,理智一点一点拽回脱缰的本能冲动。 他不得不以人的思维来看待这些行径,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其中的不妥。 可他又找不着更为合适的方式。 绯潜揉了把有些发热的耳朵,迫使自己移开注意力:“练好这个,是不是能写你的名字了?” “这还仅是横,竖撇捺点都没学,早着呢。” “不可能!”绯潜一时较真,又开始写奚昭两个字儿。 这回他有意控制着力度,对着铭牌上的字一笔一划地模仿。 写了足有小半炷香,终于拼出了两个字。 每一笔都直戳戳的,像是横七竖八的几根木头。 最后一笔落下,他抬眸:“怎么样?” 奚昭认真打量一阵。 秉着有进步就得夸的态度,她肯定道:“不错,比方才好上许多。” 绯潜揉了两下鼻子,别开眼神:“那是自然。” “不过……”奚昭心觉好笑,“你怎么也从左往右写了,往后看书怕是不习惯。” 绯潜一愣:“不知道。” 他怎么清楚缘由。 就是想与她有些许相似的习惯罢了。 好似这样便能跟她更亲近一点——便像化成虎身时伸出的爪子,竖起的耳朵,还有缠住她的尾巴。 奚昭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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