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改装店面,如今他经营得有声有色。但今天是星期一,酒吧里没什麼人,这样最好。我进去敲山姆办公室的门,他正坐在办公桌的位置上,这样最好。山姆块头不大但很强壮,我一直都很喜欢他,他会被我幻想成春梦的男主角(不知道怎翻上来==),几个月前,他和一位美丽但噬血的尤物交往(酒神狂女),从此我的热情变有点消退,不过,他仍然是我的朋友。
“抱歉,”山姆我说著,笑得像个傻瓜。
“怎麼啦?”他阖上正在研究的酒吧产品目录。
“我需要把一个人藏在这里一下子。”
山姆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谁啊?比尔回来了吗?”
“没有,他还在旅行。”我笑得更灿烂了。
“不过,恩,他们派了另一个吸血鬼,算是保护我吧?我在工作时得把他安置在此,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你为什麼需要保护?他干麻不能直接坐在酒吧里呢?我们还有很多真血牌人造血。
除了人血外,真血牌当然是最好的替代品。它的广告号称“畅饮原汁原味的另一种选择。”吸血鬼的反应也不错。
我听到身后传来非常细微的声响,于是叹了口气,布巴已经开始不耐烦了。
我刚要转身开口时,有只手突然抓住我的肩膀,我立刻被迫面对一张没见过的脸。他的拳头瞬间朝我的头挥落。
几个月前我摄取了一些吸血鬼的血(特别声明,那是为了救命),现在我已不会在夜里发光,可见血液的效用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不过动作还是比大多数人快。我低下身后滚到那人的腿间,他的身体因而有些晃动,布巴随即逮到机会抓住他,然后捏碎他的喉咙。
我挣扎著起身,山姆则从办公室冲出来,我们愣视著彼此,还有布巴,以及一命呜呼的家伙。
哇!这下真的惨了
“我宰了他。”布巴洋洋得意的说。“我救了你,苏琪小姐。”
山姆眼睁睁看着“那个人”杀了一个攻击者,呃~~一时之间还真难以接受,即便对同样‘深藏不漏’的山姆来说也一样。
“唔~的确是”山姆宽慰地说:“你知道它是谁吗?”
我很少见过死人,直到开始和比尔交往,技术上来说他也死了,但我指的是人类中的死人。
我似乎愈来愈容易碰到这种场面了。幸好我不是那种容易呕吐的人。
这个家伙大约四十多岁,手臂布满刺青,大部分是在监狱随便刺刺的,嘴里少好几颗牙。他的衣服很像摩托车骑士装,油腻的蓝色牛仔裤搭配皮背心,里面是一件图案猥亵的运动衫。
“背心后面有没有什麼?”山姆好像觉得这是关键。
布巴将那人翻过去,背心上画著一颗侧面的狼头,很像在咆啸。整颗头衬在一道白色圆圈上,我猜应该是月亮。山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