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2 / 6)

丽至少每星期收到一封。他们佯装写情书,其实她心知肚明,要不是因为她是个富孀他们根本不会寄信来。大部分男人皆是如此。

她用一些简便的辞句回第一封信。诸如:“承蒙您的关心”、“无法回报您的热情”和“永远珍惜您的友情”等等常见的交际辞令。

第二封信就没这么简单了,这是查尔斯拉格兰写来的。查尔斯是她在爱尔兰所认识的人中和她最相配的,他的真情令人感动,不像大部分男人只会对她甜言蜜语;他并非看上她的钱才追求她,这一点她很有把握。查尔斯本身就来自富豪世家,他家是英国的大地主。他是家中的小儿子,而且他选择了加入军队而非授神职,不过他自己一定有一些财产,因为他一套制服的花费就比她所有舞会礼服加起来的费用还贵,这一点她也很肯定。

还有什么优点?查尔斯长得很帅,身体和瑞特一样高大,所不同的是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而不是黑发。不过,不像大多数白肤金发人那样的、被冲淡似的浅黄色。他的头发是道地的金色,金色中带一抹红色,与黝黑的皮肤呈强烈对比。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女人看他的神情仿佛用一把汤匙就可以把他吃了似的。

那么她为什么不爱他呢?她也想过这个问题,常常想,但就是想不出答案,她其实并不大关心这个问题。

我想要爱上某个人,我也知道爱的滋味,爱是世上最美好的情感。

这实在太不公平了,我居然这么晚才了解情爱。查尔斯爱我,我想要被爱,我需要爱,没有爱,我一个人好寂寞。为什么我不能爱他?

因为我爱瑞特,这就是答案。这就是查尔斯和其他男人都掳获不了我的原因,因为他们不是瑞特。

你永远得不到瑞特,她的理智告诉自己。

斯佳丽的心痛苦地呐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以为我真能完全忘情吗?你以为每次当我在猫咪身上看到他的影子时,它不在我心中萦绕吗?你以为当我相信自己已过着完全自主的生活时,它不会在我脑海里出现吗?

斯佳丽小心翼翼地下笔,思索最婉转的字眼来拒绝查尔斯拉格兰。他绝不会明白她是真心喜欢他的,甚至因为他爱她而使得她也有一点爱他,但那种感情还不足以说服自己嫁给他。她希望当他的好朋友,而不是妻子,因为他绝对不会要一个心永远属于另一个男人的妻子。

今年最后一场家庭聚会地点离基尔布莱不远,基尔布莱又离特里姆不远,所以斯佳丽决定驾马车去,以省掉搭火车的麻烦。斯佳丽趁一大早天气还凉爽的时候便出发,她的马最近饱受炎热之苦,一天至少得用海绵毛刷刷四次,最后,连她也渐渐受不了,晚上都是在汗流浃背、翻复辗转中入睡。还好已经是八月,夏天就快结束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远处已升起一阵热气。她后悔出门前没先估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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