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觉得不对劲,在附近的杂草中搜寻着,果然,他找到人的脚骨,尾椎骨和另一块头骨,都被埋在土里,露出一个小角,由于草深掩护,相当不容易发现。
刘枫停止了继续挖掘,都是死了很久的人,继续挖掘没有意义,重点是他们怎么死的,从尸骨上能发现线索,骨头上有刀子切割的痕迹,死于自然灾害,地震时一头撞死,自然风化的可能性小,大概率被人用刀子砍死了,然后尸骨分家,问题是谁这么做?
也许问野人兄弟会清晰明了。
“野人兄弟?”刘枫自嘲一笑,可能是明白那股压迫感怎么回事了,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到野人兄弟的房间,他穿过长廊重新回到教室里。
他清楚的记得教室有个锁起来的玻璃柜,当时觉得柜子里可能存放的是老师教育孤儿们的书本文件,或者成绩单之类的杂物,现在看来,孤儿院人都空了,单单留一个没撬开的玻璃柜本就很蹊跷了,漂流至此的拾荒者,冒险家,估计早就将锁给弄开了。
刘枫先前顺来了卷檐帽男人的左轮手枪,他将消音器装好,瞄准玻璃柜上的铁锁,叮咚一声后,锁开了,打开玻璃柜后,看到一撂打印纸。
纸上的内容写的是“圣经”马太福音之类的,在逃亡时将珍贵的圣经锁在柜子里,也符合虔诚信徒的作风,本以为仅仅是圣经那么简单,翻到后面内容反而诡异了起来。
我又见一头兽从海上来,有十个脑袋,每个脑袋上都带着冠冕。
看上去是圣经里关于贪婪巨兽的描述,而后续的内容令刘枫头皮发麻。
与其说什么于神灵耶稣之类打交道的圣经让人摸不清头脑,不如说后半段的自述让人毛骨悚然,甚至骇人听闻。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沦落至此。”开篇是这样说的,刘枫一目十行,将余下的内容一一浏览,感觉有种专门食肉的虫子,爬上肉体,在啃咬吞噬,又觉得是在雷雨天气,没关窗户,电流顺着空气涌进,电麻了他的皮肤,不管哪种感受,都让他窒息。
“从什么时候迷上吃肉的呢?我也分不清。”
“当我的人格分成两半时,就疯狂迷恋,细腻的肌肤流入唇齿的感受,如果我活的体面,一定是优秀的人体鉴赏家,或者美食家。”
“我记得,电影中记录过食人的感受,那家伙真的蛮虚伪的,明明无与伦比的快感,却被短短几句话一概而过,我将电视砸掉,发誓不在看所谓的食人体验,只有真正品尝过美味的人才能裁断虚实,而事实证明,没有肉质懵逼人更细腻。”
“女人的肉和男人的肉有所不同,我更喜欢吃男人的肉,紧实充满力量,含在嘴里像坐上奔腾的浪花,女人的肉也好吃,是那种肥而不腻的感受。”
“第一次砍掉全身脏兮兮流浪至此的家伙的脑袋,我吸了他的脑髓……;”后面的描述实在太恶心,刘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