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了。
而江湖中,又有谁能想到,他,独自去了紫塞,成为了大胤十万边军中——最普通的一员
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他成名于二十二岁。
如今,他已经从军八年。
却在紫塞边关默默无闻。
三十岁的他,只得到了,是比以前黑得多的皮肤,更锐利的眼神以及被磨平的棱角。
“八年了边关已经安静了八年。”
茫山烽火台上,一个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男人正喃喃自语。
男人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而最令人在意的,是男人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匣上已经微微磨损,露出一层铁锈。
天气炎热,男人黑黝黝的脸上,不断有汗水滑落。
杨霆风抬手抹了把汗,又将手轻抚背上的千机匣,脸露微笑,笑容淳朴。
对君王来说,紫塞是西域商道的咽喉,是战略要塞,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
而对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来说,身后紫塞的三十万老百姓,才是整个大胤江山。
正因为有他和他这样的热血男儿日夜坚守,才有了如今百姓的安居乐业,国本稳固。
作为一个士兵,他希望那个烽火的“信号”永不升起。
可有时,他又有些小小的遗憾。
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只能算半个士兵。
他也渴望有一天能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然而,从日升到日落,从月缺到月圆,他足足,等了八个年头。
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自从他来到了边军,血狼蛮子们就再也没有来过。
有时,他也会偷偷感慨抱怨,自己一身的武艺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了马匹若有若无的嘶鸣声,将杨霆风的思绪瞬间带回了现实。
只见烽火台下,一匹黑色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嘘,火耳,安静!”杨霆风的脸色一阵阴沉,忽地旋身而起,纵身一跳,眨眼之间,身形已落地上,伏地聆听。
不远处,军鼓阵阵,大地似乎都在跟着战栗
“终于,终于来了吗?”杨霆风心中一寒,目中已动杀机:“八年的蛰伏,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
血狼蛮!
话音刚落,登时,尘土扬起,大地轰鸣。
第一匹战马终于探了出来,马上骑将身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身背劲弓。内穿熊头纹黑甲,外置镶片两板甲,腿绑犀皮腿甲,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