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挺好,不怎么费劲就养熟了。
吃饭、听广播、讲故事哄睡着,躺主卧床上时已是十点出头,两盏床头灯亮着,一个手捧报纸,阅读新闻,另一个还是手捧报纸,《亦报》,上面有张爱玲的连载文章《十八春》。
柳婉卿沉迷于故事,一直在跟读,时而找他讨论情节,因为看过马宽德的《普汉先生》,他对故事内核和框架,甚至经典对白直接翻译沿用《普汉先生》的《十八春》并不感冒。
不过,他并没有告诉柳婉卿这个事,就让她将张爱玲挂嘴上,视为偶像。
依稀记得张爱玲去美国之前在香港住过几年,如果历史不出现偏差,张爱玲应该近两年就会来港,上海人落脚香港,肯定首选北角,没准会成为邻居。
对这个时代名气最响,也是充满争议的文艺中年妇女,他还是挺有兴趣了解,没准实践一下她标榜的通往女人心里的“快车道”,去她心里看看到底有多复杂。
那啥,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话还是有点道理的,自从柳婉卿从情人变成实际上的姨太太,聊工作之外,谈情说爱不用赶时间,激情也就减退了,两人沿着伙伴的方向,大有一去不回头的架势。
幸亏有一声爸爸作拦路石,减缓了两人的脚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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