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其他小说>封杀十年我考编,上岸先斩娱乐圈> 第二百七十七章 在自家门口修桥,被判刑?(3,求自动订阅)

第二百七十七章 在自家门口修桥,被判刑?(3,求自动订阅)(2 / 3)

海想了想,对沈飞建议道:“我现在带人去,估计两三天就能查出来。”

本身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说实话,一座小小的浮桥,一次收费也不多,陈大海是老刑侦,他可不认为这里面有什么大的猫腻。

“也行。”

沈飞点点头,对陈大海道:“那就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大海一行人,很快就出发了。

而沈飞则继续关注着这件事。

还真别说。

就像他跟陈大海猜测的那样,事情愈演愈烈,那一家人频繁的在网络上发着视频和消息,引导着节奏。

在他们的口中,自己是无辜的,是为了老百姓才修的桥,而且还是老百姓主动给的钱,他们修建的那座桥被拆除之后,这几年附近已经因为过桥死了十几个人了。

各种各样的消息都有,沈飞看着都有点惊讶了。

真要是按照他这个说法,岂不是意味着,警察和法院都错了?

结果,

几天之后,陈大海带着调查报告回到了燕京。

“沈主任,您看看这个吧。”

陈大海把调查报告递给了沈飞。

沈飞拿过来看了一眼,顿时就愣住了。

报告上面显示,从零五年一四年,被告人和多人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费。

这个话说的似乎有点像影视剧中“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次路过,留下买路财”的架势。

而且时间跨度九年,在这九年里这样的行为都未被发现,未被处理,这就有点意思了。

另外,按照陈大海调查的情况,这个桥一直采取的是排班收费的情况。

也就是说十八个人轮着收费。

期间还花一千元雇佣人收费。与此同时,水利局先后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了三次。

而当事人继续强行收费直至该桥被强制拆除。

另外,按照检方的控诉书上面所说,上面讲的是犯罪嫌疑人对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过桥费,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所以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当事人是主犯,那些主动自首的可以减免一些处罚。

这也是为什么十几个人都没有被判刑,只有主犯判了缓期两年的原因。

而且判决书上的内容发生在四年前,并不是现在他说的是村民自愿给过桥费的情况。

“并且,我们还了解到一些别的情况。”

陈大海对沈飞汇报道。

按照陈大海的说法,在审判的时候,当事人的律师首先是承认他违反了私自建桥的法律法规,包括收费情况,当事人也没有任何异议。同样也承认缴纳了罚款,但是辩护律师并不认为他是寻衅滋事犯罪,而且对于违法所得金额没有事实依据。

“这个倒是很正常。”

沈飞点点头,毕竟按照那些人的说法,十几个人轮着收费,这东西还是没办法统计的。

想了想。

沈飞问道:“还有别的事情么?”

“有。”

陈大海继续对沈飞汇报了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振林村也就是搭桥的这个村最多时候有一百多户,现在只剩二十户常驻居民。一个村就这么点人,基本都是沾亲带故的,十八个人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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