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也和包拯一样,也想当一个好官为百姓做事。但奈何没有包拯那种绝对的魄力,也许正是如此,才会在一次次的破案中,输给了包拯。可是……这次心绪不宁,任性的放弃了一门考试,不如等上明年,在下拿下状元之位之后,在为王爷办事,王爷您看如何?”
王烨心想这也许是公孙策最大的让步了,心知再做劝说也不会有结果。但想到很快就要无法见到公孙策,心中便有些不舒服,想到飞燕要出嫁的事情,王烨灵机一动:“既然公子这样想,那么本王也会尊重你的选择,但是……过些日子飞燕大婚,大辽西夏吐蕃都会派人来,听闻公孙公子博学懂得多个国家语言风俗,不如留下帮帮本王,也好让这群狼子野心的外族不至于找到麻烦。”
公孙策一听,这可是关乎国家外交的重要的事情。再说,庞飞燕也是他的朋友,无论如何总是要留下来的,于是便答应了王烨的要求。他却不知道,这大宋人才济济,能比得上他公孙策博学的也许真的没有,但是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就比如招待外族,就有专门懂得外族习俗的官员存在。当然,王烨是不会告诉公孙策的,就是了。
解决了正经事儿,那就要说些不正经的事儿了。
其实说是不正经的事儿,也就是喝喝酒,聊聊天,谈国家大事,谈诗词歌赋,总之什么都可谈,相见恨晚不过如此。
公孙策虽然是个书生,但却是个喜欢喝酒的书生。
王烨是个将军,更是一个千杯不醉的将军。
两个人整整喝了十坛的梨花白之后,王烨兴致颇高的说:“公孙公子刚刚提到展昭的剑术翩若惊鸿……不如来看看本王的剑法,如何?”
“是在下的荣幸。”公孙策用他那闪闪发亮的眼睛表达了他对这场剑舞的期待,并非只是捧场。要知道,展昭这样的高手都说中州王的武功只会高过他不会低于他,那中州王的剑法会是何等的惊天地泣鬼神。
王烨轻笑,一个轻功越起,随手从地上捡了一节细竹,随手就是一个横扫千军般的剑气对着竹林中的竹子扫去,不少竹子因为剑气而晃动,可见舞剑者对剑术的掌控有多么的完美,能展现出那种堪和刀法比霸气的剑术,却可以在控制下不伤一草一木。
王烨的剑术也许并没有展昭的剑术那么华丽有美感,反而招招都带着肃杀之气,显然这就是军人和江湖人的区别。
公孙策看的痴了,他早就注意到了竹屋中的一个古琴,他走到古琴面前为王烨伴奏。曲子和剑术一样大气恢弘,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文弱书生会弹奏出的曲子,不过想到公孙策当初和四大才子比试,一曲《惊梦》堪称经典,但也正是因为他太懂琴,才会毁琴,才会弹出惊梦。
剑术配上琴声,竟恍惚之间给人一种沙场上的寂寥和血腥。
一曲作罢,王烨的剑停了。
王烨微微转过头,看到的就是公孙策仰起头看着他的样子。
微风拂过,竹子之间的碰撞产生了奇怪地声音,也似乎是某种其他的碰撞,在人心中留下了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