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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一记重拳(2 / 4)

用时不下16個月,这无形中也增加了制作成本。

杜笙既然敢接手,当然是有底气:

“我们这边已经与众耀影业、广府一家电视台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要是再算上贵公司的资金,投资方面不是问题。

另外,我们工作室还有一大优势,那就是项目启动速度快。

我可以跟两位保证,只要版权授权给我们,今年10月份之前就可以启动拍摄工作。

一切顺利的话,这部剧明年年中期间就能与大家见面。

届时,你们即将上市的新游戏《仙剑奇侠传3》,也能借电视剧的热播东风,进一步提升销量。”

听到这里,姚庄献心中已经有所动摇。

但对方只管说,没有多少实质行动,他仍旧有些疑虑。

察觉到姚庄献的犹豫,杜笙果断亮出最后的底牌。

“这样吧,为了进一步落实,我们可以签订一份附条件合同。”

“譬如设定一个投资金额的底线,我本人亲自出演男主角,还有播出收视等情况。

如果奇迹工作室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版权买卖合同将自动失效。”

姚庄献与张孝荃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这位居然对改编这么有信心?

整部剧的投资与制作费可不少,更别说前后付出的时间问题了。

另外说句不好听的,目前还没有游戏改编的先例。

一旦这部剧扑了,对杜笙的人气打击将是史无前例的。

只能说,这勇气真的可嘉!

“对于奇迹工作室来说,最坏的结果也只是耽误两三个月的时间。”

杜笙见他们终于动心,趁热打铁:

“而对于阮星科技来说,版权放着也是放着,难道真的要再等上几年?”

这个提议对阮星科技来说极为有利,姚庄献终于坐不住了。

他又与杜笙详细商讨了几个关键问题。

譬如拍摄日期、合作投资、导演与选角等。

杜笙的回答让他颇感满意,于是初步落实了版权交易事宜。

洽谈告一段落,接下来自然是吃喝。

杜笙知道姚庄献和张孝荃都不是善于应酬的人,因此并没有过度劝酒。

何况接下来还得签订合同。

当天下午,双方带着律师重聚,正式签订了版权交易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奇迹工作室以60万元的价格购得《仙剑奇侠传》的影视改编权。合同中附加了双方条件:

一是《仙剑1》电视剧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阮星投资1500万,其余由奇迹工作室与合资方凑齐;

二是《仙剑1》电视剧必须在今年开机拍摄;

三是《仙剑1》的出品人必须由叶瀞芷担任,且杜笙作为主演。

四是阮星与奇迹工作室挂名制片,有权对拍摄进行指导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附条件合同在奇迹工作室支付定金后即刻生效。

对于60万的改编费,姚庄献并未过多计较。

毕竟连1500万都出了,他们在乎的是怎么进一步扩大《仙剑》知名度,

为后续的网游上市与推广作铺垫,这个才是重点。

签订完合同,双方宾至如归,欣然散场。

出了门,杜笙心情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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