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
蒋志明喜欢好听的声音,向来都愿意为了滋养耳朵,而惹上麻烦。
就好像有次他出国旅游,遇见了一架音色很美的竖琴,哪怕过程曲折点,琴主家的儿子寻死觅活地不肯,最后还不是为了他妹妹不被卖去当奴隶,把竖琴让了出来?
他蒋志明想得到的,总会得到。
“我这个人,其实很好说话,听话点,配合点,我玩过几次就不喜欢的了,就要换口味的,到时候她不是又和以前一样?哦,我还舍得给钱,她拿着那些钱,去干什么不好?好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我开的数。”
蒋志明吐出一口烟雾,深深觉得新人不知好歹。
“哦,不过,也不能怪她。”他透过监控看见还昏睡着的莫潇芸,感觉更喜欢了,“是她这个经纪人跟疯狗似的。”
蒋志明明明听说,谭玲钰因为熟悉的车位被占,就亲自指挥司机,故意撞了莫潇芸他们的车子。
按说这个经纪人该记仇才是啊。
结果却像舔狗似的,上赶着去讨好谭玲钰?
还花了一百多万的冤枉钱买谭玲钰的画?
一百多万在蒋志明看来当然不算多,他无非是不理解沈一一的做法。
“我用脚画出来的东西都比她的作品好看,ok?”蒋志明料定,沈一一这个人,不是舔狗就是草包。
不过,被她这个草包歪打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