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稀了奇了。
“不是不偷腥,是不偷那笔货的腥。”
沈雄知道他想岔了,出言解释道:“他们啊,基本都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拆家,随便哪里进点货来卖的那种。”
“哦~”
周瑜点点头,这么说就懂了。
每个区总有一些混得开的人,类似于土著,包工头,自己有一些出货渠道,不用在别人的场子里卖,收几个小弟自成一派的个体户。
“没了就没了呗,可能是国外人肉带回来的,就这么多?”周瑜猜测了下。
“有这么好的事我也不烦了。”
沈雄嗤的一声,“这里的货没了,别的区域的又出现了,我算是知道了,这个出货的人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所以跟了也白跟。”
白瞎了他的一个月,想起来是真的气。
而且还不敢抓,抓了一是怕不交代还打草惊蛇,二是这个人的货都卖完了,抓了也告不了他。
神秘人X一次性卖给A,他如果抓了A,且不说A本来就不可能承认贩毒,就算A承认了,也没有人赃并获的空间。
因为X和A只交易一次嘛,完事X就去别的地方找B做交易了。
“这个人倒是很有头脑。”周瑜摩擦着手指思索。
这么操作,其实有很明显的弊端。
那就是出货量不会大。
每一个小拆家的出货能力有限,不可能像大社团那样走量,所以只能是小宗买卖。
而且必不可免的就是,接触的人会很多,有很多小拆家要接触,会增加暴露的风险。
但好处同样明显,可选的小拆家太多了,警方很难抓到他交易的证据。
想人脏并货,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