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一下才是最狠的。
肋骨肯定是断了几,估计内脏都破损了不少。
从擂台上摔下,那无疑伤上加伤。
当,张榆对巴哈利并没有半丝同情。
杀鸡儆猴!
“杀”字才是关键。
不,如何“儆”?
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巴哈利既然前来踢,不管处于什么目,那么他就要承担应有的后果。
何,张榆自然看得出,王振留手了。
不,他就不是把巴哈利打成重,而是把他给打死。
因为他那一记拱手,捶的并非巴哈利的要害。
“嚯嚯”
短暂的静默之,现场瞬间嘈杂了起来。
结束了?
这场比武就这么结束了?
比武从开始到结,这时间也太短了吧。
甚至比张十三战胜鲍比.纳什都要短暂。
这是分分钟决胜,分分钟见生死啊!
或,不是“分,而是“秒”。
两人上擂,到动,再到巴哈利被打下擂,绝对没有一分钟。
巴哈利就这么输了?
而且还输得这么惨!
眨眼之间就被对方给打下擂,吐血昏,生死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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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亲眼所,说出去都没人信啊!
那可是巴哈利啊!
对方怎么做到的?
他看上去那么瘦弱啊!
怎么可能!
哪怕是亲眼所,也有不少人不愿意相信。
在他们看,这太违背常识了。
这跟一个婴儿撂倒一个壮汉一样让人感觉不科学。
一方壮得像一头,一方瘦得像一只猴。
而那猴子还不是用灵活取,而是硬碰,将那头熊给打飞?
这比喻或许不恰,但意思却是那个意思。
他们震惊的不仅仅是王振获,还有他获胜的方式。
“这太不可思议了!他怎么做到的?”
汤姆摇,难以置信的问及李华。
“以形意虎形噼拳近,太极栽捶抵挡巴哈利的顶,随后擒拿扣碎巴哈利韧,最后一击应该是三皇炮锤的拱手捶!”
李华开口说,言语之间有些感叹。
他看似回答汤,其实也是在给自己说。
李华熟知各种拳,但并非精通各种拳术的打法。
若论打,他也就是精通形意拳而已。
何,知晓是一回事,能够做到却是另一回事儿。
他看得出王振如何赢,可换着是,显然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