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一一(3 / 4)

记忆里的人也叫叶欢笙,十六岁。

是当朝丞相叶庭之女,从小母亲早逝,母亲前脚刚死,叶庭后脚就抬了继室进门,还带了一个崽子,时间不过只是月余,丞相府就经历了夫人离世到新夫人进府的两件大事。

而带着来的崽子,就是她的继妹,刚刚趾高气扬过来放狠话的女子,叶欢玲。

叶欢玲只小她一岁,对外宣称的是继母带来的,但其实是母亲在刚生下她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叶庭和这位继室搞出来的女儿,叶欢笙亲切的称之为私生子。

叶庭之前只是一个贫苦书生,在一次书生谈话会中有幸识的母亲,知道母亲身份以后,就对她一见钟情,母亲从小家教颇严,从未与外男有过接触,突然的搭讪和叶庭表现出来的无微不至的关心,让她一下子坠入情海,一发不可收拾。

叶庭在夺得当年状元以后,就直接求娶了母亲。

母亲不顾外祖的反对,执意要下嫁给当时除了名声一无所有的叶庭。

嫁过去以后,外祖不忍自己的独女日子难过,便不遗余力的帮助叶庭,一步一步成为丞相。

成为丞相后,母亲性情大变,开始不和外祖一家走动,甚至是不见外祖,一年以后,母亲突然暴毙。

外祖受不了失去唯一的女儿的痛苦,辞掉太傅之位,从此养在京外的庄子里,不问世事。

然,母亲离世,外祖离京,掌上明珠的叶欢笙一夜之间被贬入凡尘,父亲不喜,祖母不爱,就连一个继室都能爬到自己的头上去,从此她在叶府,过得是不如下人的生活。

母亲离世时她已经四岁,莫大的打击让叶欢笙变得沉默不语,怯弱,胆小,任人欺凌。

脑子里不断闪过叶欢玲和继母对她做的事,小的时候是拿虫子吓唬她,让她夜夜噩梦缠身,再大一点,是让她做下人都不愿意做的事,洗恭桶,跪着擦叶府的地砖,十几年来,她逆来顺受,叶府的地砖她跪着擦了不下十遍。

终于,在前两天,因为一句不小心的顶嘴,叶欢玲感觉她的威严受到了挑衅,一把将叶欢笙推进了早春却依旧寒冷刺骨的水里。

等吟夏下去把她拖上来时,她只有微弱的呼吸。

两天来,高烧不断,本来叶欢笙是没有被冻死的,是叶欢玲不让大夫过来医治,她活生生的被高烧烧死了。

叶欢笙知道,她这是穿越了,狗血的穿越剧居然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脑海里的记忆带着屈辱和不甘,痛苦和难过。

她能得再活一次的机会,她必须好好珍惜。

眼角流下一滴泪水,随着脸颊,流进劣质的枕头里

一道道鲜红的伤疤映入眼帘,这哪里像是豪门贵女的腿,简直说是去偷东西被人打的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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