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这么多家店,他知道你想吃的是哪一家吗?”
孙尧圣笑了笑,“人各有好,找到适合自己的就好,何必强求大同呢。”
等到宗凯扶着孙尧圣往里走,先行一步的朱晓飞已经去而复返,只是手里多了七七八八的竹签饭碗之类的。
一边将小吃疯狂往嘴里塞,朱晓飞一边说道,“行啊大圣,这里的吃食真不赖,完全不虚此行啊。”
双手没空,朱晓飞索性用肩撞了撞孙尧圣,贱兮兮地笑道,“下次再有好吃的地方,记得叫上我啊,千万别再掖着藏着了。”
孙尧圣看了看朱晓飞怎么滥吃都不发胖的身材,替那些为了维持身形而缩衣减食的少男少女们惋惜不已,“只要你别次次出门忘带钱,一切都好商量。”
“你是地主诶,难道不应该尽尽地主之谊?”朱晓飞反唇相讥道。
孙尧圣在这半年的磨炼中,对于嘴炮这项技能,早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再也不是以前的三句话蹦不出个屁来。
“那你有听说过客随主便这句话吗?”
朱晓飞眼看会了徒弟饿死师傅,赶紧使用压箱底的一招。
“我看那家不错,再去试试。”
一时间,夜凉如水,在这偏安一隅的角落里,孙尧圣仿佛穿梭回了从前。
“大娘,来一碗混沌,多加点葱。”人的大脑存储有限,所以那些记忆里的事物才变得弥足珍贵。
这条小巷孙尧圣初、高中时走了整整六年,这里的每一块砖瓦,每一间店铺,甚至是每一缕飘香,都能从灵魂深处找到共鸣。
虽然摆在眼前的是一碗普普通通的肉包馄饨,可有着记忆播散的作料,每一口都是那样的爽口无比。
可没等如此良辰美景持续多长时间,就被一旁“呼哧呼哧”的粗鲁声给野蛮打断。
看着对面宗凯风卷残云搬地连吞了两碗馄饨下肚,孙尧圣突然有了暴力的冲动。任谁的回忆被这般鲸吞似的糟蹋,恐怕心情都不甚美丽吧。
即使是知道饭量和身材成正比,孙尧圣还是忍不住问上一句,“凯哥,你这样不过嘴的吃,难道不怕烫吗?”更新最快电脑端:
为何无论国人的雅趣高低各不同,但就品茶这一事上,所有的人都会显得慢条斯理。不是受了千年文化的熏陶,没看这些人放下茶杯照样挖鼻屎,抠汗脚。他们突然变得文雅起来,全都是因为怕烫啊!
宗凯抹了抹嘴唇上的汤汁,打了一个幸福的饱嗝后说道,“一开始确实挺烫的,但我肚子里更饿。尤其是这么美味的一碗馄饨就这么摆在我的面前,再烫我也得消灭它。说也奇怪,烫着烫着,这刚出炉的温度我居然也给适应了下来。”
好嘛,感情这是口腔里已经被顺理成章的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