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都市小说>茫茫白昼漫游> 597 我老公姓丁

597 我老公姓丁(2 / 3)

后,他经常约我,我们后来就在一起。到了我开始读研究生的时候,他已经拿到博士学位,没有回大陆,而是去了谷歌,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

“他是大陆的,我是台湾的,不管是去台湾登记结婚,还是来大陆,都很麻烦,要办很多手续,我们就在帕萨迪纳登记结婚了……”

“你们都不是美国人,可以在美国登记结婚?”盛春成问。

“可以的,很简单,两个人一起去市政厅的marriagebureau,翻译过来就叫婚姻局,也可以在网上申请,不过,去的感觉更像是去结婚嘛,我们是自己人跑过去的。

“到了那里,拿到一份表格,填写之后交上去,大概过了十几天吧,接到通知,去市政厅缴费,就可以拿到marriagelise,也就是结婚证,更准确说,应该叫结婚许可证。

“不过,在美国,拿到marriagelise之后,还没有结束,在拿到marriagelise的六十天内,你要带上证婚人还有亲戚好友,再去一次市政厅的marriagebureau。

“在一个小房间里,有公职人员,为你们主持一个小小的仪式,在场的有公证员,男女方各一名见证人,还有我们的几个要好的同学。我们在大家的面前宣读誓词,交换戒指,然后公职人员会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

“接着会给我们marriagecertificat,也就是真正的,经过公证的结婚证,这样结束了,我们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

“结婚之后,我还留在加州理工所在的帕萨迪纳,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他去了山景城,也就是谷歌公司所在地,一个在洛杉矶,一个在旧金山,两地相差五百多公里。

“但即使分居两地,我们的关系仍然很好,他一有时间,就会来帕萨迪纳,我也一样,只要学校一放假,我就会去山景城。到了我怀孕之后,我们两个,为了要不要这个小孩,开始发生了争吵,我那时还在读博士学位,我当然不想要。

“但他很想要,他觉得自己的收入,已经可以养活我汗孩子,哪怕我从学校退学,凭他的收入,我们在山景城也可以过得很好,他一直就坚持要小孩,什么理由都搬出来。

“很好笑的,他们家在大陆是农村的,他汗我说,家里的韭菜,虽然可以一茬茬长,但只有头茬,也就是第一次长出来的韭菜,根部是红的,他们叫红皮韭菜,红皮韭菜最香最好吃,人也一样,第一个小孩,集中了我们两个人的精华,质量最好,肯定最聪明。

“他说,等到第二个第三个的时候,我们的精子和卵子的质量都下降了,连遗传基因都开始衰减了,那个时候,婴儿的质量肯定不如第一个,但没关系,我们只要有了第一个,第一个就有能力照顾后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