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确定王元庆在共和国历史上的地位。
打手?饼政治改革,几乎所有改革措施都与“公民意识”有直接关系。
那么,井么是“公民意识”?
对中华文明而言,“公民”是外来词汇,“公民意识”也是“舶来品。”追根溯源,“公民”来自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随奴隶制民主共和国的消失而逐渐被人淡忘,直到文艺复,“公民”的概念才被再次提起,并且被西方各国宪法普遍采用。从性质上讲,“公民”具有自然与法律两种属性。自然属性方面,公民必须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与存在的生命体;法律属性方面,公民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所谓“公民意识”指的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的自我认识,自觉的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准则,以自己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依据,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与权利义务观结合在一起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打手?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等,强调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与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由此可见。“公民意识”建立在法制社会之上,反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正是旧年政治改革、甚至可以说是纪结国、赵润东与王元庆三位共和国元努力追求的最终目的。
对共和国的公民来说,义务很重要,权利更重要。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中,“士”的价值观念与“公民意识。最为接近,而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中,更重视义务,而不是权利。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政治改革之前,所有共和国公民都知道有纳税义务,绝大部分公民却不知道“纳税人的权利。”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为共和国的内部矛盾埋下了伏笔,甚至可以说是共和国内部矛盾的主要诱因。只有与权利对等的义务,才能得到切实的履行。仍然以纳税为例,因为很多公民没有享受到由合法纳税带来的权利,所以偷税漏税不但不被当成可耻行为,还被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同样的,只有得到义务保障的权利,才能为每个公民所享有。
政治改革的主要方式就是用归还权利的方法激公民意识。
那么,最应该归还的就是“所有权
不管是财产所有权、还是土地所有权,归根结底是“国家所有权。”也就是说,共和国是谁的共和国,是心乙公民的共和国、还是少数当权者的共和国?毫无疑问,这个问题不能用语言回答,只能用行动回答。因为人类的生产生活都得依赖土地,所以只有确定土地所有权打手?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