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更换半数议员。下议院由各个省的人口数量决定,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以次调整各省的议员数量,每界任期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
在权力分配上,下议员略高于上议院,即下议院与上议院都有权否决对方通过的法案,但是只有下议院有权力启动弹劾总统的程序,并且得在三分之二的议员投赞成票之后,才能弹劾总统。除此之外,下议员推选出来的议长,为国家第三号领导人,地位仅此于总统与副总统。
从根本上讲,国会为立法机构。
在行政机构上,总统自然为首。
最初的时候,冯承乾没有打算仿照美国,即通过直选的方式产生总统,而是打算采取英国模式,由国会推举产生总统。冯承乾这么想的原因很简单,即〖中〗国还没有进行全民直选的文化与思想基础,百分之九十九的国民甚至不知道选票是什么东西,也就不可能知道选举权的重要xing。
只是,在与参与临时宪法制定工作的民间代表商计之后,冯承乾认识到,他之前的观点太肤浅了。
不可否认,在一九二零年代的〖中〗国,确实不具备直选的基础。
问题是,谁能否认,在几十年之后,也不具备直选的基础?
更何况,美国的政治体制形成的时候,照样有很多国民不知道选举为何物,甚至有很多美国人根本就不参与选举。可是仅仅几十年之后,绝大部分美国人就认识到,选举权是公民手里最重要的权利。
任何一套制度,在建立初期,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关键就是,制度本身有没有自我完善的机制,会不会在发展之中,不断的修补自身存在的漏洞。
显然,直选比间接选举有更强的生命力。
说得简单一些,直选就是把权力交给所有人,而间接选举。将不可避免的让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上。
最终,冯承乾决定采用直选。
只是,第一次全民大选没有定在一九二三年,而是定在一九二八年。
原因很简单,一九二三年底,国民议会成立之后,百分之百的议员表示拥戴吴铁生与冯承乾组建〖中〗央政府,并且推举吴铁生为中华〖民〗主共和国总统,甚至还有多数议员提出应该由冯承乾担任总统。
当然,冯承乾没有跟吴铁生争总统的位置,甚至没有成为副总统。
只是,在国民议会议员的全力支持下,立即进行全民大选就变得没有意义了。也正是如此,才由吴铁生继续担任中华〖民〗主共和国总统,任期为五年,到一九二八年,在吴铁生的任期届满之前,再进行全民选举。
随后,在正式出台的宪法中,对全民选举做了明确规定。
说得简单一些,在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