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4 / 6)

——一个孩子。

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但是火之国的新任大名的的确确就是一个十岁都不到的孩子,将他扶上王位的是火之国的左大臣歌仙兼定, 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意图昭然若揭。

火之国大名的独女嫁给了火之国的大贵族,他们的女儿又远嫁到一个世代依附于火之国的小国生下一位王子,当那个小国在战火中覆灭之后,歌仙兼定带着那位还在吃奶的王子千里迢迢赶到火之国,托庇于那位大贵族的势力之下寻到一份文官的工作,这才开始了自己颇为传奇的发迹之路,那时谁也没有想到几年之后争权夺利如日中天的三位王子会接连死于非命,又几年后火之国大名会死得这般不明不白疑云重重,因此那个孩子一直都是歌仙兼定养着的。

不,应该说歌仙兼定早已预料到了此时的光景才对,他把那个孩子养得很好,没有半点贵族们的通病,为人仁善性情柔和能够平等地看待所有人,但却并非没有主见随波逐流之辈,也许是因为歌仙兼定的影响,比起奢靡享受那孩子反倒更加喜欢把时间耗费在书籍舞文弄墨上,他的性格并非适合成为王者的性格,缺乏几分决断与霸道,相比起来反而颇有几分文人的善感执拗。

对于火之国来说这样的大名当然是不合格的,不过对于宗珏来说这样的性格恰到好处。

他需要的只是一个适合发布政令拥有绝对权威的幌子,月之船必须出尘不沾世俗权势,否则那些出身低微的神官们一旦尝到甜头,野心的阀门就会大开,而忍者不得民心,暂时只适合用作武力威胁,最好的选择就是世俗之中的正统王权,在月之船已然将自己的威信推到最高的情况下,一个能够跟神权相处良好的王权足以顺利推行许多本来难以推行的政策。

王权依靠神权收买民心,神权依靠王权推广信仰。

宗珏要掌握主动权,王位上的人自然不能太过性情霸道,不然就不是合作愉快而是分分钟撕得你死我活,歌仙兼定养个孩子也不容易,能少一桩事情最好。

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恶趣味,歌仙兼定给那个孩子取名叫做忠兴。

小小的忠兴拉着歌仙兼定的衣袖走进月之船,这是他第一次这么靠近这艘有着无数传说的大船,他低头踩了踩脚下清透如水的地板,这种材质的梦幻美好让他能够想出许多许多的词汇来形容,他感觉自己肚子里不太多的墨水开始蠢蠢欲动,在他脑袋里编织出诗句文章。

“歌仙。”他看着歌仙兼定和月之船上的神使们颇为熟悉的打招呼,忍不住拽拽歌仙的袖子,“你和神使大人们认识吗?”

歌仙兼定笑着揉揉他的头发,“我和他们来自于同一个地方。”

“欸……”忠兴眨眨眼睛,“歌仙也是月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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