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周的闲暇时间快速看完两部,在《楼兰公主》结尾章节的作者有话说,瑶光写道:“我很喜欢一个女演员,雁笙的容貌和气质就是照着她来写的,现在她还不怎么红……”
木鹤回想着女主的形象,忽然生出某种预感,果然,在读者们追问女演员是谁的评论底下,她看到瑶光回了个缩写:mh。
木鹤的心蓦地发软,找到瑶光的微博,进入主页,一百多条微博从头看到尾,她躺在霍斯衡腿上,幽幽叹息着感慨道:“抄袭者名利双收,原创者却连买两百块钱的裙子都要犹豫。”
话声刚落,一份文件出现在眼前,木鹤看清上面的黑体大字,惊喜道:“《楼兰公主》的影视合同?!”
作者有话要说: 护妻狂魔霍先生:不仅要保护老婆,也要保护她想保护的一切……
现实太现实了,原作与抄袭的战争只能在里yy一下相对公平公正的结局了
掉落红包(づ ̄3 ̄)づ
第73章 甜梦不知醒(13)
木鹤之前随口跟他提过抄袭的事, 没想到他放在了心上, 还不声不响地把原作的影视版权买了过来, 她坐直身,简单翻看一遍合同,喜色渐褪:“两部内容重叠度高,到时拍出来的剧不成了双胞胎?”
何况,《楼兰公主》的影视化在时间上不占优势, 一部影视剧的前期筹备工作繁复,选剧本、广电立项、主创团队签约、申领许可证,投融资等, 《西凉王后》进行到选角阶段了,相信不久后就会开机。
《楼兰公主》由改编成剧本,即使找业内最优秀的编剧, 至少也要三四个月时间, 到时《西凉王后》或许已经杀青了, 等前者拍摄完成, 后者估计播完大结局了, 进度远远追不上。
为了赶工粗制滥造,怎么对得起作者的心血读者的期待?
霍斯衡长手搭在沙发靠背上,神色慵懒:“不拍电视剧。”
木鹤反应迅速:“拍电影?”
“可是, 剧先播出来的话,不明实情的观众可能会先入为主地认为《楼兰公主》是跟风抄袭的。”
霍斯衡轻描淡写地反问:“如果剧一直播不了呢?”
木鹤醍醐灌顶,他的意思是采取某些措施阻拦《西凉王后》的进度?而且他说的是播不了,不是拍不了, 抄袭剧拍出来却无法播,等于投资方的钱打了水漂,抄袭者柠檬不酸和助纣为虐的剧组同样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有了前车之鉴,影视公司挑选ip会更加慎重,有助于净化写作圈的抄袭风气。
她搂住他脖子,用力在他脸上亲了口:“可以啊,郗先生!”
他一出手,所有的问题迎刃而解了。
霍斯衡顺势搂住她的腰,抱坐在腿上,低头回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