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在报酬上。
而是宣传。
在原本的合同上,除了30万的出演费用,还附加了三条——
一,参与MV创作。
MV拍摄过程中的拍摄剧情,林卿如可以和导演一起参与讨论,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从服装、妆容、道具等各个方面的细节,相关工作人员会听取一部分林卿如的意见,并商讨决定。
相当于给了林卿如一定的创作自由度。这一点可以说是相当尊重人了。
二,MV相关宣传。
等三专发布之后,Jelly会亲自发微博感谢所有参与创作的主创,包括参演专辑MV的所有演员,包括林卿如。
另外,林卿如所参演的这一首歌的MV,还会单独在微博上宣传,也就是说,到时候Jelly会在一条单独的微博上艾特林卿如,而不是混在众多人堆之中。
这对于提高林卿如的知名度很有助益。
三,一次演唱会的邀请。
三专发布之后,紧跟着就是全国巡回演唱会。
到时候,其中一次的演唱会,会请林卿如去做嘉宾,配合完成这首歌的演唱。
至于具体的邀请表演形式,目前还没有决定,可能是合唱,也可能只是上台搭一下走位跳个舞什么的。
到时候根据具体的情况再定,当然了,林卿如本人的唱功也会考虑在内。
这一点林卿如倒是不介意。
合同签完之后,薛重对林卿如的态度更多了一分亲切,“林老师,那接下来的拍摄,就是今天下午和明天这两天的时间了。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今天就能拍完。”
林卿如点头,“好的,没问题。”
一个MV的拍摄花费不了太多的时间。
目前他们选择的试镜的地点,其实也正是他们为MV拍摄所选的其中几个地点之一。
除了江滩之外,还有一个地点是Y市某个景区附近,山间丛林小溪旁。
林卿如主要就是负责扮演森林里面的狼女。
看到拍摄场景之后,林卿如进一步明白了MV导演的意图。
靠近江滩边上这块,拍的是狼女与外界世界最接近的时刻,也就是遇到那个来自文明国度、正常社会男人的时候。
而山间丛林小溪旁这种场景,拍的就是狼女平时真实生活时远离世俗人烟的状态。
果不其然,等清场完成,所有的无关人员全部撤退之后,导演和所有工作人员和林卿如开始了讨论。
果不其然,导演给林卿如介绍了这一次拍摄的大体思路,就是和林卿如一开始的猜测一样。
对于这个思路,林卿如没有什么反对意见,众人很愉快的达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