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边。
“头儿,我顺着这里的血脚印跟着走了走,不过这个人的脚印有些奇怪,而且不过就是十几米的样子,脚印便消失了。”
苏青自然也看到了地面上的一排血脚印。
只是那脚印有些宽,而且也看不到鞋底儿的花纹。
苏青伸手,在那血脚印上比划了几下:“这人的脚上应该穿着鞋套,你看两侧的血迹明显有些虚,这应该是鞋套上沾着的血,在凶手走到这里的时候,又沾到了地面上,才会造成这样的脚印。”
而至于脚印消失了,那就更简单了,人家把鞋套摘了。
……
再说金铃带着李杰去了死者李双和王仁觉所租住的家。
屋门紧闭,里面也听不到什么声音,金铃抬手在门上用力地敲了几下。
依就是没有人应声,金铃皱了皱眉,要知道按着现在的时间来看,刚刚到早上七点,所以有些距离近的上班族还没有出门呢,而且按着她所查到的情况来看,这位王仁觉,最近正处在失业的状态中,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家。
李杰看了一眼金铃:“铃当姐我来。”
金铃点了点头,然后让开两步,李杰的力气可是比金铃大的,所以这敲门的声音也要比金铃更大。
只是这一通敲下来,没把王仁觉敲出来,倒是把他旁边的邻居敲出来了,出来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嘴里还叼着牙刷,很明显这位正在刷牙呢,只是刷着刷着听到这一大早如此大声的销魂敲门声,他便露头出来看看。
“你们是找他们家的人?”男人吐字不清地看着金铃和李杰两个人问道。
金铃点了点头:“是的,请问你知道他们家有人吗?”
男人点头:“应该有啊,昨天晚上小王玩游戏玩得挺晚呢,本来我和他一起打的,后来我熬不住了,就和他说了一声,让他再和别人组队,我先睡了,他还不高兴呢。”
李杰和金铃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行了,明白了。年轻女人的身份很快就查清楚了。
女人名字叫做李双,二十一岁,在市里一家叫做福临的大酒店里做服务员。
她和她的男朋友王仁觉在这附近的筒子楼里租了一个房子用来居住,虽然这里距离福临大酒店不近,坐公交车的话,得四十几分钟才能到,幸好中间不用换车。
当然了,这四十几分钟是在没有出现堵车的情况下,如果有堵车时间就会更长。
金铃将她查到的信息汇报给了苏青。
苏青皱了皱眉:“那么那个王仁觉呢?”
金铃叹了一口气:“我找到了他的手机号,打过去倒是打得通,不过一连打了三个也没有人接听,我想带人过去那边的筒子楼看看。”
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