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杉转头看到任轩民,冲黎沐纤吐了吐舌头,小声说:“说曹操曹操就到,还好我还没走,再等一分钟再走。”
“等什么等?工作做完了就可以走。”黎沐纤故意大声地说道,拍了拍白杉的屁股。“快回家,你再不走,我就再指派你一项工作让你做。”
黎沐纤威胁道。
白杉吓得拔腿便跑,经过任轩民身边时,一脸尴尬地笑着:“纤纤姐让我走的。”
任轩民长得又高又瘦,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浑身透着一股正直,但实际上有点过度,偶尔会见风使舵,挺聪明的一个人。
从前,黎沐纤看他哪里都觉得是优点,就算他偶尔会见风使舵,她只会觉得那是机智思维敏捷,这对一个商人来说,其实是对自己有利的。
但是自从上次发生那件事以后,她看他哪儿哪儿都不顺眼了。
自己喜欢他那么多年,仅仅是因为上初三时的一次偶然事件。
那天,司机送她去两个小时路程的城市,参加一个数学竞赛,途中,看到一个背着书包的男孩在公路上徒步前行。
等她参加完数学竞赛,返回时,她又遇到了那个男孩。
他满头大汗,面色苍白,嘴唇干裂,看起来很虚弱,但眼神却很坚毅。
他拦下了他们的车。
在车里,他们攀谈一翻之后,吃惊地发现,他们父母竟然同是黎氏集团的股东。
他叫任轩民,因为起床起晚了一分钟,父母一怒之下先行离开,惩罚他自己步行到巿里。
开车都要两个小时的路程,黎沐纤难以想像,要走多久才能到。
当时任轩民的双脚已经起泡了,但他对父母没有任何怨言,还一直自责不够自律,竟然多睡了一分钟。
后来,是黎沐纤坚持要送他去巿里,这才结束了任轩民艰难徒步之路。
任轩民的坚毅和严以律己的精神,令黎沐纤深感佩服,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成了他的小迷妹。
其实,他们之间仅此而已,还有一个名义上的未婚夫妻,其它的,现在想想,她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他。
不过,还不是他不给她认识了解他的机会?
任轩民若有所思地走到黎沐纤面前,似乎有话要说。
黎沐纤从容平静地看着他,率先一步开口说道:“轩民哥,我们解除婚约吧?”
任轩民一脸意外,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她用那双写满爱意的眼神,看着他。
娇羞地问他有没有时间,或者找各种借口接近他,这一切状态,看在他眼睛,感受在心里,总觉得理所当然。
“我就是来说这事的,没想到……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任轩民勉强地牵了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