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3 / 6)

她给拉了回去:“你送我回去?别又有坏心思——你快走快走!我要一天不和你说话!”

听到毛思嘉这么说,孙继东就笑了。他们两个人都有工作,本来就不可能天天见面...事实上,每个礼拜都见不到一次!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一天不说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毛思嘉最终还是一个人回家了,准确地说,孙继东一直在她身后跟着她,她就是故意不回头而已。

等到毛思嘉进了她家那个胡同,孙继东又站了一会儿,这才转身离开。

毛思嘉进到院儿里,脸上笑意盈盈的。院儿里的大姐一眼见她就调侃:“思嘉这是和对象出去了吧?满脸的喜气!你什么时候把你对象带回来看看啊?”

毛思嘉有男朋友的事告诉家里之后,基本上就整个院儿都知道了。只不过这么久了,毛思嘉都没把人带回来看看,实在不符合这个时候的世情,以至于让大家好奇的不行。

按照这个时候的世情,如果是相亲,一开始街坊邻居就能看到——大家看这种热闹是从来不落后的!别说躲窗户底下,就有直接站在客厅外光明正大地看的!

如果不是相亲,而是自由恋爱。认识一段时间之后,两个人觉得不错,也就该考虑见家长的事了。这个时候的人谈恋爱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既然一开始就有这个目的,效率就会非常高!

像毛思嘉‘耽误’这么久的,绝对是凤毛麟角了!

“回头就带来看!”毛思嘉笑眯眯地回...也只能这么回答了。换别的回答,说不定又有别的说的。

“思嘉今天是和对象干嘛去了?”又有一个大妈过来问。

“看电影、逛公园...”说到逛公园的时候毛思嘉的脸微微红了红:“李大妈,先不和您说了,我先回去了!我爸好像回来了!”

见毛思嘉急匆匆进了家,本来凑过来八卦的几个妇女忍不住‘啧啧’了几声。

“你们谁见过毛思嘉那对象?”

“有一次在胡同外面见过,好高大一个后生!好像是送思嘉回来的,人才没得说的!”

“怎么谈对象这么久一直没带回家来看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说不定就是思嘉还小,又是自由恋爱,没想到这事儿上么!也是她爸妈不着急,都没催过!”

有人呵呵一笑:“有什么好催的?以思嘉的人才、条件,难道还愁嫁?一家有女百家求!再说了,毛思嘉他们夫妻两个就这么一个姑娘,恐怕巴不得多留在家几年!思嘉才十八呢!”

十八岁是这个时候《婚姻法》中女孩子结婚的最小年龄。

街坊邻居之间总爱八卦一些孩子婚事,这一点从大家爱做媒的情况就能知道一二了!说起这种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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