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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立那个最没用的泡泡(2 / 3)

里还带着一丝不悦。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九郎团队的每一个人,除了老猫,泡泡还有新加入的两只兽外,都是联合都市的通缉犯,所以,如果想要有个好心情,再去恒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同理,像斯昆城这样隶属于史克王国的城市,九郎一行人也是绝对不可能再前往的。

屋子里充斥着严肃的气息。大墙抬起头尴尬地笑了笑,“我开个玩笑。”但这个玩笑显然不好笑。他又将手指划到了斯昆城南部的一座城镇上,“其实,我真正想去的地方,是这里。”

那座城的名字叫做砂克,位于沼泽地的正中央,在城池周边的位置,地图上标记有好几个史瓦派村庄。

大墙的手指也划向了那几个村庄,“如果遇到了特殊的情况,还能在这些村庄里休整一下,你们觉得怎么样。”

“显然,这个提案比你刚刚说的要去恒城靠谱多了。”康撇了下嘴,似乎对于自己被通缉了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对于联合都市更是有着说不清的怨念。

“我觉得可以去这里,我们还没去过比斯昆城更南的地方呢。”霍布斯应和道。

“就当是旅游了。”淑芬的心态也是洒脱。

其他人大多也都是持同意的态度。

最后九郎拍板决定,“今天大伙儿都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启程。”

会议结束,收拾好行李后,每人都进入了各自的梦乡,当晚的星星也是美丽,似乎预示着九郎一行人旅途的愉快。

第二天一早,九郎就带着同伴们出发了。但有一个人是例外的,泡泡。

大墙说:“如果不论及阵营关系,南部甚至比北部的联合都市一带要更加凶险。”而泡泡太弱了,如果把他带上,一旦与人打起来,那将是一个不小的累赘。尽管泡泡本人百般为自己辩解,但九郎还是选择了让他一个人留在根据地里,好好训练一下自己的战斗技能,以便于以后不会成为团队的负累。

历经一个星期的时间,重新穿越沙漠,踏过奥克兰之湾,绕开斯昆,九郎一行人终于走进了沼泽地里。

这里的气候跟沙漠或者荒地完全不同,刚一进入,九郎就能感觉得到,自己的身体被湿气所环绕了;各种泥沼里面浸泡种种奇怪的东西,其中也不乏人或动物的尸体;抬头是各种高有百米的巨型植物,长相与北方的植物完全不同,这里的动物亦是如此。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行人最先遇到的一种身形如犀牛般庞大,长着和大象一样长的鼻子,背上却又顶着坚硬甲壳,相貌奇丑的生物。

大墙说:“这是史瓦派乌龟。不过,我只在书里看到过,它的习性我倒是并不了解。”

而有一只离群的成年史瓦派乌龟朝着九郎一行人缓步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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