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露一丝不该有的情绪在脸上,毕竟他从大清早就出门到这排队,为的就是想要应聘这个据说即便没被雇佣也会给两百块误工费不知道是干嘛的工作。
你想想,连没被雇佣都有这么好的待遇,那万一他陆阅文正好被人看上了,进了这公司,那不就是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踏进辉煌大道,出任CEO,迎娶白富美,扬眉吐气,一洗前耻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小事。
即便真不成,那也可以拿着两百块走人,两百块,也够他用上三五天,再去另某生路了。
陆阅文家在北城某个不出名的小县城下面的偏僻山村,他是个不那么正宗的农村小伙。
为啥不正宗?这是因为他虽是农村人,却一直养在他那家住小县城的大舅家里,读书也是在县城里读的,虽没见过太大的世面,但也不能说完全没见识。
大舅一家人都很好,表妹比他小一岁,性格温柔,外表清纯,声音软糯,完全符合了邻家妹妹的形象。
大舅是个满脸胡渣的壮实大汉,给舅妈做了全职司机外加保镖,舅妈在外虽然是个彪悍的女强人,在家却温柔慈爱,对他关爱异常。
从他记事起,大舅一家就供着他的衣食住行,从没一句怨言,有时候他都在想,他是不是舅爹舅妈的亲儿子,要不是他见过父母照片,他差点都要信了。
至家,陆阅文没有任何眷恋,他的家在村子最尾巴,每逢年节,大舅,舅妈都会带他和表妹回去那个所谓是家的房子里住上几天。
房子里,没有父母,只有一个严厉的干瘦老头,而那老头,每一个人都说,是陆阅文的外公。
要说真是外公吧,陆阅文是真想不通,因为每一次见面,不管他再怎么努力表现,再乖再懂事,成绩再好,老头也不愿意搭理他,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不愿意。
不管怎么样,日子也得过,还好陆阅文也不是一根筋的主,老头不喜欢他就不喜欢他吧,反正还有大舅家喜欢他。
小时候不懂事,觉得有大舅舅妈和妹妹就很好了,爸爸妈妈去哪了,陆阅文从不多问,也不在意,直到长到了十三岁,他被同学们嘲笑是个寄人篱下的寄生虫,没人要的野孩子,少年的自尊心受了打击,才扭扭捏捏的问了大舅。
大舅当时沉默了很久,点了一根烟后又犹豫了很久很久,才说了他爸爸是个南城的大人物,妈妈是个贤内助,因为他爸爸家里出了些事情,所以妈妈去帮他了,等他们把事情解决完了,就会回来找他。
陆阅文得了这个明显是坑他的答案竟然信了,为此还嘚瑟了很久,自己有个这么牛的爹妈,谁还敢嘲笑他。
可是这个嘚瑟没持续几年,随着他慢慢长大,从少年成为青年,十三长到十七,他还是没能看到他的父母,就着老头对他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