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往右迈了一步,扔垃圾,问他:“不走吗?”
“你自己能回家?”他说,应是出自一个朋友的关怀。
“可以。”她往前走。
历来喝酒的夜晚,她都是一个人回家。
*
一个路口,转弯,看见他的影子。
她停住脚,思考了有那么一刻,又转回去。
“跟着我做什么?”
一前一后的,不怪她多想。
他起初没回答,然后抬手指了路口另一端:“我走这边。”
“……”
打扰了。忘了他家也在附近。
回去一定把这条存进备忘录。
还有一件事,把顾余那王八蛋拉黑。
*
那一晚,她睡得头疼欲裂。便发誓,以后再跟顾余喝酒她原地狗叫十声。
高三的苦总是很痛,每日成堆的卷子让她烦不胜烦。含烟倒想摆烂不写,但事后却异常麻烦,她素来不爱给自己找麻烦。而且,身边还有个帮手,要是遇到抄书这种体力活,干脆指使顾余,她乐得自在。
这般浑浑噩噩过了段日子,大体评价,勉勉强强。
直到又一个放学的下午,她和温屿蹭上了同一辆公交。
她喜欢有窗的位置,右耳戴了只耳机,正在放一首粤语歌。女中音,很有韵味的词。
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人。
一个留板寸的男生,大咧咧地一坐,从松松垮垮披的校服看,和她同校。
他身上烟酒味浓得难闻,她离远些。
她虽抽烟,只偶尔,大多都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尤其现在,还以学生的身份,基本得收敛些。
那男生又挨她近了。
她受不了,直接站起来。去了中间,抬手拉住头顶的拉环。
车在这时打了个急转弯,她耳机被碰掉了,她蹲下身,低头去捡。
一只手先她一步。
白色的耳机平躺于对方掌心,含烟愣了愣,接过时倒了谢。
之后一路无话。她听歌,他看书。
含烟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她一向讨厌看这些文学。拗口,拗脑子,文绉绉的话看了也产生不了半分感悟。
那作者叫什么,陀…妥……斯,谁?没听说过。她连名都读不太通顺。
到了站,他在她身后下车。
没走两步,雨下得挺合时宜,淅淅沥沥,不大,也不算小。
她庆幸自己带了伞,撑开时,顺便看了眼他。
眉毛挑了挑。
用书挡雨,真不错,让她想起前两天看的电影情节。这类文艺青年可是最宝贝书的。
“温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