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几片火腿肉进去?没放别的了?”
“嗯。”向刚也喝了一口,许是几天没沾荤腥了,所以更觉鲜美无比。
另外就是媳妇儿千里迢迢托人捎来的,除了鲜美之外,还有一种叫幸福的味道传遍四肢百骸。
一锅鲜美的火腿菌菇汤,配一大盘糙米馍馍,吃得大伙儿心满意足。
“这才是生活啊!”
“别太松懈,明儿还有任务。”
向刚抓了一把五香花生给他们当饭后零嘴,提醒他们吃完早点休息,别耽误明天正事。
随后在队员们痛并快乐的哀嚎声中,端起留出的那碗汤,又抓了一把花生、一把核桃,送去了秦烨明休息的营帐。
正好总指挥官下也在,得知是他媳妇儿捎来的吃食,饶富兴味地尝了几口,又拉着他聊了会儿明天的任务,这才放行。
才出来,就见一道光影掠过,腕上微微一沉,不用猜也知道是小金。
但见金大王冲他吐吐蛇信,而后扬扬三角扁脑袋,示意他往营地出入口走。
向刚以为它又猎到什么野味、想让他帮着烤,不疑有他。直至看到邋遢得差点认不出来的金橘……
不怪喵大爷短短半天搞得这么邋遢。实在是大营里看得紧。
它又不像金大王,通体碧绿,盘在树上不声不响,压根不会有人发现。
它那身毛实在是太显眼了啊。除非躲着不出来,一出来就会被人发现。一发现全营戒备。
不得已,喵大爷只好钻进钻出,迂回作战。
只是这么一来,可怜它一身干净的皮毛,脏得没眼看了。起先看不下去,还会舔舔爪子、理理毛发,到后面破罐子破摔不管了!累死猫了!
看到向刚,喵大爷委屈得眼泪都出来了。
喵了个咪的!早知来趟前线这么麻烦,老子宁可在山谷扑蝴蝶、睡大觉。
向刚没想明白金橘咋会跑来前线。
莫不是动物的嗅觉如此敏锐?能循着他的气味,一路从家寻到南境?
不过想到小金,曾经还千里迢迢给他捎信呢,说不定这是动物的特长——能循着他的气味,一路从家寻到南境来。如此一想也就不纠结了。
哪成想,金橘也给他捎东西了——一坛完好无损的咸鸭蛋。
向刚抱着一看就是自己家里的咸鸭蛋缸——缸口边缘还有个小缺口呢,那是他有一次清洗不小心给磕的——那叫一个哭笑不得。
总觉得不像是媳妇儿会做的事,别不是这猫贪吃,瞒着家里人给扛来的吧?
不得不说,向刚真相了。
不过喵大爷才不会承认呢。
赖在向刚的住处,四仰八叉地占领男主人的床铺,还是小金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