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我只想占回上风。
王怜花能屈能伸:“那是我唐突了。”这是他能说出最接近“对不起”的话了。
林蒙抬起头来,倒没见许多悲色,平平静静道:“不知者无罪。只是听前辈的意思,前辈很介意我带艺求师?其实不瞒前辈,我也介意前辈之前所展现的所长。”
她微微扬眉:“敢问前辈,可是解读完了我的废稿?”
王怜花目瞪口呆,他反手指着自己:“你这是在嫌弃我?”
林蒙反问:“还是说,前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王怜花深吸一口气:“你不必用激将法。三天,再给我三天。不,两天。”
林蒙利落地起身,一拱手道:“那晚辈就在此静候前辈的佳音了。”
王怜花一甩袖子,气呼呼又雄赳赳地走了。
看戏看够了的熊猫儿哈哈长笑:“王怜花你也有今天!”
朱七七则亲热地拉住林蒙的手:“他现在还改好了呢,之前可卑鄙无耻了,我都好几次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没没,那都是从前的旧事了,我差不多都给忘光了,不过让我看,他好像很中意诗音你哎。对吧,沈浪?”
沈浪朝林蒙微微一颔首。
林蒙没有再像之前那样盛气凌人,她缓和了语气,由衷道:“我亦很佩服他在多门学科上的不凡造诣。”
朱七七“嗯嗯”两声:“他还是很厉害的,我想你们俩能相处融洽的。”
熊猫儿笑过之后,也跟着帮腔了几句。
再怎么说他们几人和王怜花,都相识十多年了,虽说王怜花之前作恶多端,但他人确实挺有魅力,有时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而且他也已经改过自新了,不是吗。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怜花就是他们家的坏孩子,可孩子再皮再熊,那也是自家的啊。
林蒙自然是明白的。
所幸被王怜花牵连进的普通人,到最后都安然无恙。就是被王怜花在中途替换的“李茂”,也好好地返回了商船上。
王怜花是在商船中途在琉球停靠时上的船,林蒙后来回想时,意识到这个李茂,和原版的李茂并不相同——王怜花他每次易容时,无论易容成男女老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嘴角上的一粒痣,怎么样都会在。
再有王怜花版的李茂,尽管外貌以假乱真,但他身上的气味,却太干净了,而原版的李茂整日混迹在后厨,身上的烟火气是十分浓厚的。
最最后,林蒙她在最初调查那支商队时,连人家的后勤工都有粗略调查下,看过最基本的资料,那个李茂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哪有什么弟妹。
总而言之,在林蒙推测幕后之人到底在哪儿时,这几个细枝末节就冒了出来,成功地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