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其他小说>老婆离婚无效> 第145章:《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145章:《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3 / 4)

并不怕他。

“就跟养了一头白眼狼似的,我辛辛苦苦把它喂大,结果反咬我一口——”,纪景年双眸看着前方,面无表情,缓缓地说。

讽刺她是白眼狼?

顾凉辰气恼,握着拳头,心里还是很得意的,没说话。

纪景年去了沃尔玛超市的方向,下了地下停车场,“来超市干嘛?”,她问,家里冰箱里还有很多菜呢。

“买只鳖补补。”,纪景年幽幽道,开门下了车。

鳖?

补什么?

单纯的顾凉辰哪知道这个,只记得顾泓兴最爱喝鳖汤了。

跟着他去了超市。

水产区果然有卖鳖的,纪景年要了一只,当场让人宰了。

“这东西要怎么弄!”,顾凉辰嫌弃地问,纪景年没搭腔,酷酷地去挑了些其他肉类,顾凉辰去挑了些水果,然后随着他去结账。

***

“离婚的事,你怎么说?”,刚进家门,顾凉辰冲他问,纪景年拎着大包小包去了厨房,“你倒是说话啊!”

“先炖鳖汤去,不会做就上网查!吃过饭再跟你谈!”,纪景年扬声道,近乎命令的口吻。

好吧,那就吃过饭再谈。

拿手机上网,查了菜谱,然后,开始炖鳖汤。

纪景年在一旁帮她洗菜,两人在厨房忙碌,倒像一对默契的夫妻。顾凉辰偶尔看他系着围裙的样子,觉得还挺和谐的。

不过,律师函已经发出去了,覆水难收!她的立场一定要坚定!

用砂锅炖了四十分钟,香味出来了,纪景年看着那锅汤,心里得意,表面仍很严肃。

“颈椎最近怎样?”

“老样子。”

“明天开始,跟我一起健身,锻炼身体。”,纪景年淡淡道,将洗好的西红柿放在白色的瓷盘里。

“明天开始,我们该分居的吧?我要搬去四合院住!”,还锻炼身体呢……顾凉辰沉声道。

纪景年没回答,她当他是默认。

晚饭准备好了,纪景年几乎没吃米饭,光喝汤了,一锅鳖汤几乎被他喝光,顾凉辰觉得很奇怪。

“你今晚继续睡客房。”,吃过饭,她开始收拾碗碟,他抢先,“你去洗澡吧,我来!”,他自告奋勇道。

顾凉辰也没推让,直接去了卧室,并没洗澡,拿着笔记本在看娱乐节目,打发时间,现在睡觉,太早了。

纪景年一直没来打扰,她将房门反锁,去洗澡。

十点半已经尚了床,刚关灯,房门被敲响了,她心里颤了颤。

“你干嘛?”

“不是说了,要谈离婚的事吗?”,纪景年在外面大声喊,顾凉辰连忙起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