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阅海点头,“回力鞋配咔叽布裤子比较好。”
而且他这次要徒步疾行一百多里的路,皮鞋当然没有回力鞋方便。但是这个理由他是不会告诉周小安的。
当然,赶路穿解放鞋也很合适,可那根本就不在时髦青年的考虑范围内。除了在部队训练和执行任务,他是从来不穿解放鞋的。
周小安听了点头,“咔叽布裤子还要配白衬衫,看着干净。”
周阅海也很同意她的看法,“你也可以拿它配布拉吉,很舒服大方,也很有活力。”
周小安觉得时尚这个东西真的是靠天分的,小叔随随便便就能把握住几十年以后的流行趋势了!让他一辈子穿军装真的是太浪费了!
穿好鞋,周小安才后知后觉地脸红,“小叔,那个,你回去不要说……”
如果被小全和小土豆知道了这件丢人事,她真的没脸在他们面前做姐姐教育他们了。
周阅海看周小安脸红,自己也忽然不自在起来。
被专业训练过的感官记忆将抱住她那短短一两分钟的感触记了个清清楚楚,一瞬间全涌上心头,让他瞬间红了脸。
周阅海用力清了两下嗓子,勉强压住脸上的燥意,握了握不知道为什么有些酥酥麻麻的掌心,严肃地回答周小安的话,“放心吧,我谁都不说。”声音紧得自己都觉得不对劲儿。
周阅海又清了两下喉咙,看到周小安因为自己的保证露出笑容,忽然突兀地转身,大步向溪边走去,急匆匆地下水,希望让清凉的溪水冲去心头那股挥之不去的不自在。
周阅海让自己集中精神专注地抓鱼,忍住不去注意周小安的动静,在她采到第十七朵野菊花的时候终于抓住了刚才那条把她吓得差点哭出来的大鲶鱼。
几个孩子欢呼一声围了上来,周小安也跑过来看。
几个人把周阅海和大鲶鱼围住,崇拜地看着他,场面堪比开表彰大会。
周小安臭美得不行,“看!我就说我小叔来了我们肯定能有烤鱼吃吧!”
比她自己抓到鱼还骄傲,看得周阅海忍不住笑出来,又想去揉揉她的脑袋。可心里的那股不自在刚过去,现在怎么都伸不出手去,只能任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最后溢满整张脸。
几个小家伙跟着周小安一起搞个人崇拜,看着周阅海两眼直放光。
周阅海被看得哭笑不得,把穿过大鲶鱼两腮的柳条递给周小安,“看看,出水就不吓人了吧!”
周小安看看那颗长得奇丑无比的大鱼头,还有上面长长的胡须,大大地后退了一步,把手背到身后不肯接,“它好丑!”
三个小男孩都笑了起来,他们第一次听到有人评价一条鱼丑,都觉得很新奇,争抢着拿过鱼去玩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