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节(2 / 3)

用,要我丢了。

幸好丢了,这是后来有懂行的人说的。这也不是太凶狠的东西,就是有人结婚了,两口子老是吵架,把新婚的东西到处扔。想把霉气甩开。

我那年是住了几个月的医院的。

钢笔不要捡,这个好解释,学习不好的小孩,父母找人想的办法。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我反正扔过,但是学习并没有好起来。

有两个铃铛的自行车不要捡,有道理的。两个铃铛的自行车,会在关键的时候,不听你的指挥,往马路中间拐弯。我一个认识的同事,就是买了个旧自行车,买的途径大家就不要多问了,城市里有人专门以此为业。他买的很便宜,二十块钱,一个永久的二六式自行车,半新。卖的人,就说这个是捡来的,不是偷的,所以就便宜点卖。他买回来后,还跟我说,好划得来,连铃铛都有两个。

我当时就警告他,当废铁卖了算了。可他不听,他舍不得,这个车很好骑。后来他骑车放白龙岗的下坡,到气象局宿舍的时候,自行车就不听指挥了,直直的往下冲。后来在三峡日报社拐急弯的地方,穿过马路,从一个两米高的坎子上冲下去。人摔的好惨。

当我知道这个事情后,就对他说,你命大的很啊。竟然只是摔了一跤。

他后怕的说道,好几次,自行车的龙头就往对面的汽车方向拐,他硬是用蛮力扭过来的。最好没招了,宁愿摔跤,也比钻汽车强,就从坎子上飞下去。

还有很多东西,我就不一一的说了,反正不是那种特别值钱的,又是扔在路上的,最好就不要捡了。特别值钱的东西,如是不想还给别人,就快点用掉,留着不是好事。

旧时候,葛洲坝还没建,附近的村民,很多就在长江发大水的时候,在长江里捞东西,这些人都是懂很多捡东西的窍门。不然不会干。

我所知道这些,就是因为我认识其中一个,姓邹,是共联的人还是共勤的,我现在还真想不起来。我只知道,这个村里所有姓邹的村民,都是当初葛洲坝修建,从那里移民过去的。

第330节

诡道系列的故事,我其实真的就想写到这里了。

赵一二死掉。故事结束,算是个不太完整的结局。

可是我想了想,还是要写下去,毕竟疯子和王八的经历还没完。

就这么草草收场,的确不算个交代。

我想放弃的理由,有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越往后,这个帖子的恐怖气氛会减弱。毕竟我当初写帖子,就是想写恐怖事件。可是王八和疯子到了现在,不可能像刚入道那时候对未知世界有那么巨大的恐惧。

还有个原因,就是后面的情节会更残酷,大家来看的,就是图个乐子。帖子写的太真实太残酷了,有违我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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